转日,林沂刚和母亲吃过了晚饭,林父晚上被狐朋狗友叫去喝酒还没回来。
林沂见母亲悄悄地拿出了一个军绿色的行李包,偷偷地往里面装着衣服。
看来母亲是决心要走了,林沂此时心里决定支持母亲了,如果这种日子再过下去,不知道母亲还要忍受怎样的痛苦。
而且前世林母也是这次出走之后,先在沈城打了几年工,经历了不少苦难和艰辛,后来才跟着老乡去了深城。
从快餐店的洗碗工,靠着努力和生意头脑,拼搏了二十来年,在深城开了公司,挣下了千万身家。
不过,也绝对不能让前世的人生重演,林沂不想再成为没人管没人教的野孩子,受尽白眼,吃着百家饭长大。
这一次林沂要跟着妈妈,并且要鼓动妈妈直接去深圳,和暮气沉沉的东北相比,这个时期的深城更有朝气,机会更多,成功也更容易。林沂相信凭借自己提前二十多年的先知先觉,加上妈妈的努力和勤奋,一样可以把日子过的很好,至少不用前世那般辛苦。甚至如果运气好,没准过些年还能混个富二代当当。
更重要的是要守住老妈,不然她自己出去打工,时间久了自然就会有了自己的新生活。又自己在身边跟着,说不定等过些年,父亲经历了这些挫折和磨难,已经转变为像前世那样顾家的好男人了。
那样没准还能撮合他们重新在一起。哪怕只有一丝丝的可能,那也值得努力。
“小一,穿鞋,走,妈领你去姥姥家”听到这话林沂心想“这时要把先我送到姥姥家,然后悄悄离开了”
林沂穿上鞋子,心想不带着我,今天就是耍赖抱大腿不能让你走了。看来是要先发制人了“妈,你是不是又要离家出走?我都看到你收拾东西了,你是不是又不要我了”说着还挤出了几滴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