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傻柱来了学校以后,易学习就等着看好戏。
等了一周左右,在进了腊月,距离年底考试只有两周的时候,易学习终于在一个周末的早听见了阎埠贵的喊声。
“了不得了,了不得了,大家赶紧出来,赶紧出来看看吧,咱们这个院啊进贼啦,你们赶紧看看吧。”
随着阎埠贵的喊声,不少起得早的人都过来了,这里面当然也包括易中海,他今天要去厂里加班,所以周末也要早起。
“怎么回事,怎么就进贼了。”
易中海有些惊讶,现在外面虽然越来越乱,但是在院子里,还是很正常的,至少没有出现厂里那种故意整人的情况。
拉住易中海,阎埠贵把他拉到前院外面。
等易中海到了外面以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辆前轱辘被卸下来的自行车。
这自行车自然就是阎埠贵的,之前买自行车的时候,阎埠贵还特意跟学校要了自行车票,然后才攒了三个月的工资买了一辆自行车,当时阎埠贵别提多得意了,恨不得让大院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他家最先买的自行车。
看到阎埠贵买了自行车以后这么得意,许大茂也不服输的跟着买了一辆,从此大院里就有两辆自行车了。
不过直到现在,整个大院里也就只有这两辆自行车而已。
平时如果大家有事的话,也会借着许大茂的那辆用一用,至于阎埠贵家的这一辆,你就算是有再大的面子也借不到。
至于一大爷之前借的那辆三轮车,是从街道办里借到的。
为了撑面子,阎埠贵家的自行车也一直放在院子外面,让来来去去的行人都看见他家有自行车。
就在易中海看自行车的时候,阎埠贵还在对着过来看热闹的人说着。
“咱们这胡同啊,进贼了,我一大早就看见我自行车的前轱辘没了,要是我没锁起来,估计整个自行车都没了。”
听了阎埠贵的声讨,周围聚过来的人也都忍不住的点头,现在的一辆自行车,可比后世的一辆汽车还要时髦。
“看来真得加强防范了,我看我们这院门也得给别人家的一样,都锁才行。”
易中海忍不住沉声说道。
因为傻柱小偷的名声,所以附近几个院子的人早就开始锁了,只不过因为他们大院里的人都知道傻柱偷鸡是给棒梗顶罪,所以自然没有把院门锁。
“这样,我先去跟派出所说一声,让他们尽量帮忙找找。”
“那就辛苦一大爷了。”
再去派出所的路,易中海也在想着做这件事的有可能是谁。
虽然阎埠贵说是外面的人来偷的,但是易中海却觉得这件事应该还是大院里的人做下的,因为如果是外面专门偷自行车的贼,怎么可能被一个小锁头给拦着呢,肯定是撬了锁以后把整个自行车给推走。
而在大院里,他们家的易学习是肯定不会做这件事的,易学习昨晚的时候都在家里,连门都没出,所以肯定不是他做的。
至于阎家和刘家的那几个小孩,也没有必要做这件事,他们这几个小孩整天混在一块,怎么可能偷自己家的东西呢。
然后就是棒梗了,棒梗虽然好偷东西,但是他顶多就是顺点东西罢了,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能偷自行车的轱辘,这可得专门的扳手才行。
剩下的就是许大茂和傻柱了,许大茂是最不可能的,因为他现在正在乡下放电影呢,再说他自己就有自行车,又何必偷别人的,所以最有可能的就是傻柱了。
傻柱虽然是个厨师,但怎么说也是轧钢厂的,卸一个前轱辘还是能做到的,而且因为平时要修修家具什么的,所以他家里也有扳手。
而且他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易学习前两天还在吃饭的时候说起过傻柱按着东西去学校的事情,想来应该是托阎埠贵办事了,结果阎埠贵没有办,所以傻柱这才记恨了。
既然知道是傻柱,那剩下的事情就好说了。
如果是以前的话,他肯定会帮傻柱把这件事糊弄过去,毕竟他和壹大妈以后还指望着傻柱养老呢。
但是现在,在有了易学习这个亲儿子之后,他还用得着指望傻柱嘛,而且因为之前房子的关系,他现在跟傻柱可是连句话都不说了,自然也就不用包庇傻柱了。
心里做好决定以后,易中海也到了派出所这里。
说起来,南锣鼓巷派出所就是刘甲材所在的派出所,只不过因为今天是周末,所以刘甲材今天轮休了。
知道刘甲材不在以后,易中海也就放心下来。
虽然现在何雨水和傻柱之间已经断绝关系了,但是毕竟是亲兄妹,要是刘甲材最后查到傻柱头的话,那可就不好看了。
虽然刘甲材不在,但是几个警察却都认识易中海,因为之前刘甲材结婚的时候,他们可都是到场的,加陈暖金和李保才的那两个九十九,以及刘甲材这几天在所里嘚瑟易中海给了何雨水两百块钱的红包,简直比亲爸妈还要大方,他们对于易中海的印象可是很深刻的。
一见到易中海来了,好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就争着给易中海端茶倒水。
“一大爷,您怎么有空过来了。”
一个比刘甲材大不了几岁的片警热情的开口。
他们只要把易中海伺候好了,那刘甲材那里能说句谢谢就算了,他们有些人已经在盘算起是吃火锅还是吃什么了。
刘甲材不是说他手里现在有好几百块钱嘛,正好让刘甲材请他们吃顿好的,好好的让刘甲材放点血,正好听说张所长最近让刘甲材去了趟办公室,看来年底刘甲材就要转正了,这时候不让他出血,以后可就难了。
“没什么大事,这不是我们院里的老阎的自行车让人把前轱辘给卸了嘛,所以我来说一声,看看还能不能找回来。”
说完以后,易中海又加了一句。
“老阎你们也见过,就是前几天小刘结婚的时候,坐在第五桌的那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