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辰拍了一午的戏,回到酒店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才和杨真一起出发到约定好的餐厅。
开车的是陈武,这辆车还是陈辰吩咐陈武去车行租来的,加长林肯,舒适度没话说。
中午十二点。
在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交流,UTA公司来的负责人和陈辰顺利的达成了一致的协议。
UTA公司负责陈辰在米国的电影、综艺、非体育竞技类广告代言的工作接洽和部分生活起居的事务,抽取百分之八的佣金。
米国对演艺经纪公司的抽成有限制,不能高于百分之十,所以百分之八已经算是比较高的了。
陈辰保留最后的决定权,对选择的代言、综艺、电影等有一定的自主权。
正式签约后,公司会派一名经纪人两名助理,帮助他处理各项事务。
陈辰虽然还是个无名小卒,而且市场也没有他的作品,但好歹他也是个新闻热点。
更重要的是他的身有很多可以挖掘的潜力。
再出于市场方面的考量,华夏的电影市场巨大,从数据分析,华夏的电影票房一度是与米国持平的。
以前好莱坞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歧视华夏演员的,不过现在一切看价值,价值越高,票房越高,就越受欢迎。
显然UTA是做过详细调查的,不然不可能谈的这么顺利。
他们知道陈辰现在在好莱坞有很多机会,既有帅气吸引人的外型条件,又有打败拳王的真实力。
即便是在好莱坞也属于稀缺资源。
当一切条件都谈好的时候,签约就是个流程了。
UTA公司配的一个经纪人和两个助理也很快到位了。
知道陈辰是华夏人,所以他们派来的经纪人是有着华裔血统的混血儿,一个比普通华夏人要白一点的男性,名字叫菲戈。
对于陈辰有意外之喜的是,这个菲戈,对拳击圈非常熟悉,刚出来工作的时候就是做拳击推广人的助理。
在陈辰的授意下,菲戈立即联络了陈辰有意向的几个经纪人。
其中,
弗兰克人不在米国,他不仅是一名著名的拳击经纪人,还是一个很出名的生意人,名下有两家电视台,三家报社,手底下更是有超过三十多位的知名拳击运动员。
所以他并不在乎陈辰,也不可能为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拳击新手,特意来米国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