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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敲冰块》一跃成了方棠最喜欢的游戏。  更喜欢的是林澈怎么拼命都追不上,还被她活活压死后,一副咬牙切齿、火冒三丈的模样。    ——虽然每到那时候,林澈看起来都很奇怪。  脸上明明很生气,两颊鼓鼓。  眼睛却很亮,弯弯的,像在笑的月牙。    《敲冰块》的游戏有一天戛然而止,因为九月凶猛地袭来,他们该上小学了。    早上八点。  清晨的凉气还没有散开,带了点红的初日破开仿佛凝着细小水珠的空气,一束束洒开。    方棠走进学校才发现,到场的家长的确寥寥无几。    ***    昨天晚上林澈他爸做了一大锅蹄花汤,让林妈妈给左邻右舍都端了一份。  方爸趁机问了下开学的问题。  “家长不用到校,这里孩子几乎都是家属幼儿园直接升上来的,读小学对他们来说就像换了个教室一样。家长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话虽如此,爸爸似乎依然不放心。  大清早给她背上书包,攥着她手到了学校。    “爸爸,你回去吧。”    方棠有点惴惴不安,也有点不好意思。  她觉得自己在人群中独独一个,像是仅有的那个不够独立的小孩。  这种没长大的认知让她很丢脸。    只有小孩子才有迫切希望长大的特权。    方爸没来得及回答,不远处就是一声热情洋溢的:“棠棠!”    林澈带着最灿烂的笑容跑到他们身边,背着的深蓝色小书包在背后一晃一晃。  他先喊了一声“叔叔好”,才看向方棠,微微喘着气:“我起晚了,没追上你。我本来想和你一起上学的。”    方棠没搭话。  看看他,又看看爸爸:“爸爸,你回去吧。”  她再次说一遍。    林澈跟着不停点头:“方叔叔,我会照顾好棠棠。您放心。”  他一脸严肃。  看起来倒是有模有样,像个可靠的小大人。    爸爸笑了笑,蹲下身,叮嘱几句,总算是匆匆忙忙地离开。    方棠小手扣着肩膀上的背包带,微微垂着脑袋,跟林澈往教学楼方向走。  林澈一个人跟朵花似的:“棠棠,我们去和老师说,我们当同桌好不好?”  “棠棠,你想当班长吗?”  “棠棠,你书包真好看!”  “棠棠……”    他声音突然放小了,有点无措:“棠棠,你怎么不说话?你是不是,不高兴?”  他小心翼翼观察着她。    方棠垂了下眼皮,睫毛软软地扇动。  “林澈,你知道我家为什么会搬来这里吗?”  她声音有点闷闷不乐,没有以往的狡猾和淡定。    林澈摇了摇头,认真注视着她。  方棠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  “因为我惹外婆不高兴了。”    ***    1991年10月9日。  搬家的前一年。  正值秋老虎,天气燥热,云絮高悬。    章宇不知道又打着什么样的主意,突然在她面前蹲下:“方棠,上来,我背你!”  方棠有好多个表哥,但她最怕这个小表哥,立刻摇头:“不要。”  章宇威胁她:“快点上来!不然我就和奶奶说你影响我学习!”    方棠不敢听他的,也不敢不听他的。  磨蹭好久,才带着一脸快要哭了的表情爬到他背上。    章宇的确想要捉弄她。  但人算不如天算,背着走几步,还没来得及把方棠甩下去,他自己脚下倒是一滑!  天旋地转间,方棠只来得及记住一声杀猪似的惨叫。    等她揉着脑袋上被摔出来的鼓包,头晕目眩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看到的是更加惊悚的画面。  小表哥满脸都是血,从额头开始,汩汩往下淌。  她指着他,手指几乎颤抖,想到的却是——死定了!    确实是死定了。  外婆黑沉沉的脸色极为可怕,眼神几乎要吃人。    可她没有吃人,没有打方棠手心,也没有像往常那样,把她关在门外。  她只是一言不发地把她所有小衣服从衣柜里拿出来——  方棠衣服本来就不多。    方棠直愣愣看着外婆的动作,被磕到的脑袋还钻心的疼,可她一个字都不敢说。    外婆把她衣服都塞到透明塑料口袋里。  有件棉袄怎么都装不进去,她顺手就把棉袄穿到方棠身上。    然后近乎粗鲁凶狠地提拎着方棠手臂,将她拽到她妈妈宿舍门口。  “就在这里等你妈下班,别再来我这里。”  外婆声音很平静,那种平静,让方棠不自觉发抖。    她坐在楼梯口,摸了摸右边脑袋,背上全是汗,热得她呼吸都急促起来。  可她动也不敢动,更不敢脱下身上的棉袄。  虽然外婆已经离开了,但她还是怕惹外婆不高兴,她不是乖孩子。    她低头看着自己手指,眼泪突然大颗大颗落下来。  她想起很多事情。    被外婆剪指甲剪到肉,痛得发抖,也咬牙不敢吭声。如果喊疼了,会被说麻烦精。  章宇总喜欢用“给外婆告状”来威胁自己,因为不管他说什么,外婆都只相信他。  家里的糖果、水果、核桃,都只有章宇能够享用。    这个年纪尚且不知道重男轻女的概念,但方棠却知道,外婆不喜欢她。  很不喜欢。  不管她怎么努力,怎么表现,都不能让外婆高兴。    所以她从小就更能揣摩人。  既然不能让外婆高兴,那就尽量不惹外婆不高兴。    她在幼儿园老被夸懂事,但懂事的代价,就是不合龄的成熟。她看别的孩子的时候,总有种凌驾于上的孤独感。    ***    不过这些事情都过去很久了。  对于大人来说,接近一年。  可对于每一天都十分漫长的小孩子来说,已经过去了十年八载。    只是,有一点方棠很清楚,她和别人不一样。  她能想到很多赞美英雄的词汇来形容自己:成熟、坚强、淡然、机灵……    就好像现在,别的孩子要么因为想家,在门口大声哭泣,要么兴奋地期待着新的朋友。  ——包括林澈也在兴奋。  她却在为自己与众不同的超凡脱俗而感到一丝丝忧伤。    “林澈,这里的学生都是家属幼儿园直接升上来的是吗?你们是不是都已经认识好久好久了?”    ……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突然觉得很丢脸。  她酝酿了情绪,反省了自我,遗世而独立了半天,说白了,翻译过来就是:  别的小朋友早就三两成群,她担心这么特别的自己找不到小伙伴。    “当然不是!”林澈声音一下子扬了起来,“我就不是!”  他拍拍胸脯:“我和江简都是在机关幼儿园读的书!”    “真的?”  她欣喜了一下,又摇头:“就算你没在这里读幼儿园,你们从小也都认识。”  “江简就不认识,他五岁才搬来这里。”林澈有点着急,“我也只认识三区的孩子,一二区的孩子我都不认识!”  “不过你放心,我会一直陪着你,不会让你一个人的。”  他像是看穿了方棠的小心思,做出小男子汉的姿态,郑重地保证。    方棠总算微微一笑:“嗯。”  林澈松了口气,拉住她手:“走,我们先去班上!”    ***    家属小学特别小,一个年级只有两个班,每个班四十名学生。  他们四个全都在二班。    林澈并没能如愿和方棠成为同桌。    他个子偏高,坐在了倒数第二排。  方棠坐在正数第二排。  中间隔着一个走道和一个江简。    林澈瞪了江简的背影好半天,恨不得看出个洞来。  但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他要是坐到前面,对后面个儿矮的同学不公平。  棠棠坐在后面,对棠棠不公平。    老师在上面笑眯眯地讲了半天,林澈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只能无奈地感叹。  算了,这个位置也不坏,好歹能从斜后方看见她呢。    班主任姓金,是四十多岁的女教师,留着一头最近在中年女性中非常风靡的小卷短发。  安排好座位后,让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到讲台上做自我介绍。    方棠同桌是个皮肤稍微偏黑的女孩,看起来很健康。  她貌似很兴奋,和前面熟识的人说了一圈话后,终于把兴趣放到同桌身上。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文婷,你呢?”    “我叫方棠。”  文婷兴致勃勃的:“我以前没见过你,你没在这里读幼儿园吗?”  方棠摇头。    对方像是一下感受到使命感,坐直了。  “别担心,到时候我给你介绍班上的同学!”    方棠对她友善地笑了笑,一点头:“谢谢你!”  然后认真看着讲台,试图记住每一个小伙伴的名字。    文婷偶尔会对同学做补充说明。  方棠就一心二用,两边都听。    只是没过上太长时间,她就恍惚起来。    老师没有限制大家自我介绍的时间。  不少同学站上去的时候都会抬头挺胸,露出睥睨天下的神色。  那一刻看起来像是身处星光舞台之上,下面全是黯淡无光面容模糊的观众。    这种姿态,和方棠脑内幻想的姿态一模一样!    她眉头一皱。  突然意识到事情不简单!    方棠看了看周围。  小朋友们都很认真。  可对于上面同学稀奇古怪的经历,并没有太多惊奇。    她蓦地又有了种看破人心的荒谬感。  她小声问:“文婷,他们是不是,很厉害?”    “才没有!”  文婷立刻反驳:“只是他们自己觉得自己很厉害而已。”  她一脸骄傲自信:“我小时候经历的才多,我讲笑话得过奖,小厨师活动时把指头切到了,我还生过差点死掉的病!”    方棠瞪大眼睛,怔怔看着文婷。    倒不是因为她说出了什么让人震惊的话。  只是——    原来大家都觉得自己很特别。  大家都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讲台是他们展示自我的第一个舞台。  所以,这场自我介绍,真正的听众很少。  在场大多数人都是等着自己出场的小明星。    方棠一下失去了兴趣,只理顺了自己的介绍稿。    我叫方棠,我刚搬来第三生活区。  我有很多爱好,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  我很喜欢《堂吉诃德》和《浮士德》这两本书。  希望以后能和大家成为好朋友。    她托着小下巴,两股不一样的情绪在她心里沉沉浮浮。  一股为她过于超前的爱好而感到骄傲。  一股却为没有听众而失落。    两个小人在心里不停吵架。她无聊地想着,如果自己能变成表哥喜欢的光GENJI——  穿着闪闪发光的衣服,梳着酷酷的飞机头。  踩上滑板,跳到讲台,在乱晃的灯光里唱一首《风中的少年》。    大家肯定会觉得惊奇,肯定会把视线都聚集在她身上。  因为他们都是小明星,而她是超级超级大的大明星。    她叹了口气,让大明星的梦在脑袋里持续了一段时间。  直到一声温软传来。    “胡蝶。”    方棠把托着下巴的小胳膊放回桌面。  她抬头看向讲台上的女孩。    身体瘦瘦的,细细的。  穿着粉红的连衣裙,一副温和的样子。  她用好听的声音轻轻说:    “我叫胡蝶。住在二生活区。”  “我的爱好是看书。”  “最喜欢的作家是前苏联的高尔基,最喜欢的书是高尔基的《童年》。”    ……    方棠脑袋里扫来扫去的聚光灯一瞬间熄灭!    ***    她张开嘴,表情惊讶。  这时候“第一个这么做的人是天才,第二个这么做的人是庸才”的概念并不清晰,但方棠下意识就觉得很糟糕。  她是不是,不能再说堂吉诃德了?    关键在她挣扎的时候,文婷还补充一句。  “胡蝶很可怜的。听说她姥姥用椅子打过她,而且,她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再也不会回来了!”  小孩子总觉得“死”或者“离婚”是非常忌讳的话题,在大人的引导下,刻意说成去了远方。    可大家都心知肚明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方棠愣愣地眨着眼睛。  就连她引以为豪的悲惨背景,此时此刻也抛弃了她。    因为那个女孩什么都比她“更多”一点,站在讲台上,闪闪发光——  和林澈一样。    “到你了。”  文婷推了推她。  “方棠?”    方棠回过神来。  她为自己的新发现而难过的时候,不知不觉已经轮到她上台。  可她还没来得及换第二套说辞。    一下子,各种线索在脑海交织,搅成一团,根本理不清楚。  想说的好像很多,可全都是小片段,凑不成一整句。    她站起身,攥着小拳头走上前。  下面一排排学生略微仰着头,微微张开嘴看着她。  表情很像嗷嗷待哺的雏鸟。    方棠脑袋依然乱着。  “我叫方棠,刚搬来第三生活区,我……”  她微微一抿嘴。    大家都用好奇的目光注视着她。  只有一个人很特别。    林澈从教室后对她偷偷挥了挥手,绽放开一个超级灿烂的笑容。  眼睛里有小星星,酒窝也很可爱。    她仿佛能看见他使劲摇着的尾巴。  等着被摸摸头,或者挠挠下巴。    方棠深吸一口气,大声说:“我很喜欢小动物,最喜欢看的栏目是《动物世界》,最喜欢的动物是狗!”  “我的梦想是,训练一只世界上最听话最忠实的狗狗!”    ***    一年级的孩子什么梦想都有。  想当宇航员,想当大官,想当科学家。  但绝对没有方棠这样接地气的梦想。    同桌露出不解的神情:“她梦想好奇怪哦。”  完全不知道自己被当成素材的林澈却摇摇头,骄傲地笑起来。  “不是奇怪,是特别。她是最特别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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