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郭芷蕤笑着点点头。
吴让初就夺门而出。
郭芷蕤看着吴让初慌张的背影,再也不掩饰自己的笑意,露出洁白的贝齿,嗔道:“笨蛋。”
坐上回学校的公交车,吴让初脸上的焦急神色才一点点褪去。
他看着窗外一点点远去的苏省电视塔,嘴角一翘。
作为一个法学技能点到登峰造极的专业人才,他会担心毕业答辩?最多花五分钟时间看一看自己的论文就是了。
反正论文已经提交上去了,他现在就算想改也来不及,只能把现在看起来极为幼稚的论文拿出来重新读一遍。
不过这样也好,省去了论文评优的麻烦。
许是许久没坐公交车的关系,吴让初坐在窗边,看着窗外人来人往,车内熙熙攘攘,突然有些喜欢上这种久违的烟火气。
随着城市不断变得规范、整洁,那些留在我们记忆中的路边摊、地摊儿一点一点的褪色,在我们彩色的记忆里褪成灰BC市的发展是进步的必然,烟火气的消散或许也是。
毕竟,听到“烟火”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安静、悠闲的乡村,炊烟袅袅,烟火或许本来就和冰冷的城市格格不入。
做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吴让初才慢慢晃回学校。
五月末的金陵天色暗的较晚,从公交站台走回宿舍楼,天空挂满红霞。
来来往往的学生神色不一。
有的背着书包,骑着电瓶车、自行车,神色匆匆;有的和另一半手拉着手,漫步在校园内;有的三五成群,走在校园内,摆着各种pose,记录着现在的美好......
这就是大学,你要的美好,可以在这里找到。
刚走到宿舍门口,吴让初就闻到一股淡淡的火锅味儿。把宿舍门一开,一股浓浓的麻辣火锅味儿扑鼻而来。
周天、赵旭两个人不知道从哪里找了张桌子,插上电磁炉,吃着火锅,满面红光。
地上,空的啤酒罐子躺的横七竖八。
记忆里,周天、赵旭这两人一直是老实巴交的好学生,专业成绩名列前茅。
大学四年,两人一直是一大早就背着书包,拿着保温杯,去图书馆占位,一学一天,学到图书馆自习室闭馆,才会回来。
现在,眼看着两人在宿舍用起了违章电器,还喝起了啤酒,吴让初还真有些惊讶。
“呦,伙食不错嘛。”吴让初笑呵呵道。
周天和赵旭对视一眼,稍微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们两个在宿舍开小灶,可没提前告诉吴让初。
“那你们先吃着,我出去晃一圈。”
虽然大家当了四年舍友,但关系并不熟,吴让初也不好意思坐下来跟他们一起吃。
眼见吴让初要走,赵旭琢磨了一下,对着他道:“吴让初,要不要一起坐下来吃会儿?”
吴让初脚步一顿,用略带惊讶的眼神看着赵旭,旋即笑道:“好。”
“老周,给吴让初弄套一次性碗筷。”赵旭对着周天吆喝道。
“没问题。”
说着,周天就从啤酒箱子上面拿了一套一次性碗筷给吴让初。
吴让初拉着自己的凳子坐到桌子前,开玩笑道:“周天、赵旭,不是我说,和你们吃顿饭还真难。
记忆里,咱们除了大一上学期的时候一起吃了几次饭,之后就再也没吃过了吧。”
“好像还真是。”
周天和赵旭对视一眼。
兴许是因为喝酒了的原因,赵旭也不像平时那么闷,给吴让初倒了一杯啤酒后,拿起杯子和吴让初碰了一下。
“吴让初,说实话,我和周天确实不喜欢和你、曹瑾一起玩,你们两个一个长得太帅、家里条件不差,一个长得小帅,家里有钱。
我和周天长得一般,又出生在农村,和你们在一起,只能当背景板。
与其跟你们一起玩,天天当背景板,我们还不如把精力放在学业上,拿奖学金来的实在。”
吴让初端起酒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这是实话。”
“虽然大家说的都是实话,可为啥我听到你这话,这么想打人呢?”
赵旭自嘲的笑了笑,然后捞了一片肥牛塞进嘴里,道:“你还记不记得,大一军训的时候,有个女生,还是我老乡加我,天天找我聊天。”
“记得。”
吴让初道:“我还记得当时你们蛮甜蜜的,虽然那时候军训很累,但你每天都和她聊到很晚。”
赵旭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然后自己仰头喝了一杯,道:“那女生后来跟我说她喜欢你,她加我,就是为了想跟你认识。”
吴让初一怔,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口干掉。
赵旭眼神有些模糊,道:“说真的,有时候我和周天挺羡慕你和曹瑾这样的男生的。
因为你们拥有过很多女孩的青春,而我只能拼命的努力,才能拥有一个你们拥有过的女孩。”
吴让初尴尬的挠了挠头,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其实我大学也只和郑清桐谈过,没拥有过那么多女孩的青春。”
“怎么没有?”周天和赵旭异口同声道。
在吴让初疑惑的目光中,赵旭幽幽道:“你还拥有郭芷蕤的,她才是我们全校所有男生心目中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