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笛给王天一这个愣头青上的这一课可谓刻骨铭心。 自诩正义的少年道士满怀憧憬地来到美利坚,跃跃欲试着准备将我大天.朝道门正统的光辉洒向魑魅横行的美利坚,自以为阻止了一桩邪术害人事件,没想到却是助纣为虐,差点把人害死。这打击不可谓不深。 亲眼见到自己输入的灵力害得辛笛大口吐血,王天一再也不敢擅作主张,明明口袋里有道门的疗伤丹药,却根本不敢拿出来,最后无奈,只得下楼求助。他估计到死都会记得自己父亲和辛家老小当时看他的眼神。 面对仿佛杀人现场般的恐怖场景,几个普通人的反应可想而知。要不是辛笛觉得教训够了,及时醒转了过来,说不定王天一来美利坚的第一夜就要在警局里度过了。 “我没事,不过是跟天一侄儿开了个玩笑。”辛笛在满地血污中笑得一脸勉强,把明明身受重伤,却为了侄儿故作坚强的模样演绎得淋漓尽致。 她都这么说了,辛家母子虽然看出了不对,却也乐得装傻。反而是辛笛的那位远房表哥王国栋,一个劲地问她要不要紧,如果真不舒服就马上去医院。 辛笛摇头拒绝,把人都赶了出去,独独留下了表情忐忑的王天一。辛笛故意先装模作样地喝了一口杜八爷给的假魔药,然后才摆出一副长者的姿态,老气横秋地问道:“天一侄儿,你知错了吗?” 被一个同龄的少女用这样的语气质问,王天一自然不可能舒服,可惜他有错在前,只能乖乖认错:“我错了……” “错在哪?” “错在不该不问青红皂白就阻止你使用巫术袋,错在不该还没搞清楚状况就乱用灵力救你。” 辛笛满意地点了点头,故意挥了挥魔杖将房间清理一新,然后才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将人赶出了房间。 该上的课已经上完,至于对方能够真正领悟多少,那就不在她的控制范围之内了。身为见多识广的修真界老祖,她自然一眼就看出了王天一身上的棱角与傲气,这是大部分天才都会有的通病。初来乍到,这份棱角与傲气只会给他带来麻烦。如果到时真出了什么事,辛笛不觉得自己这个远房姑姑能够独善其身。 送走了王天一,辛笛拿出纸人和巫术袋,继续刚刚被打断了的工作。来而不往非礼也,也该轮到她让爱丽丝·诺伯尝尝被人诅咒的滋味了。 她不打算下死咒,直接把人弄死了她以后还怎么玩?这个巫术袋的作用是毁容,一旦中咒,中咒者会全身发痒长满脓包,那些脓包不会持续太久,然而等到脓包消退,人的皮肤却会变得仿佛癞.蛤.蟆般疙疙瘩瘩。 爱丽丝·诺伯是辛笛遇到的第一个女巫,她完全就是童话故事里面邪恶女巫的现实版,没理由她坏到头上生疮脚底流脓,却依然稳坐校园返校节皇后的宝座,还有个在普通人眼里无可挑剔的男友,这对那些死去的姑娘们不公平。辛笛决定好心成全她,让她成为跟童话故事里一样邪恶丑陋的坏女巫。 她不是视安迪·尼尔森为生命吗?辛笛就不信等到她变成那样恶心的模样,他还能不离不弃。就算安迪·尼尔森做得到不离不弃,她也不信从小美到大的爱丽丝·诺伯能够接受得了她自己。到时她又会做出怎样疯狂的事情来呢?真是令人期待啊! 让傀儡纸人把巫术袋埋在了爱丽丝·诺伯的窗台下,辛笛心情愉快地下楼吃了饭。看到她平安无事,整桌人都长长舒了一口气。 吃完饭,辛老太太竟然热情地让王家父子留宿在了家中。虽然王国栋早已财大气粗地在学校附近给儿子买下了一套公寓,但可惜初来乍到,一切还在归置整理之中,现在还住不了人。 辛笛原以为自己跟这个远房侄儿的缘分就仅止于此了,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她刚刚跟辛家母子打了声招呼准备出门,王天一便屁颠屁颠地跟了上来。 她准备去杜八爷的中医馆顺点药材回来,既然已经拜了师,师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这次的诅咒事件给她敲响了警钟。如今的她早已不是修真界那个无人敢惹的老祖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她可不敢保证下次还会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她决定先画点符箓,炼点丹药以备不时之需。她如今灵力虽低微,但画符炼丹的本领可没丢,虽然碍于个人实力和药材品阶的问题不可能弄出像在修真界时那样的极品,但也肯定比他杜八爷弄出来的好。 躺着也中枪的杜八爷…… “你去哪?”王天一目光灼灼地望着她,那眼神仿佛外星爱好者看到一个活的外星人。 辛笛明白是自己昨晚露的那一手惊到了他,只能苦笑着摇头。 “去唐人街见个朋友。”虽然她并不介意把杜八爷这条金大腿暴露给王天一,却不想在辛家母子面前暴露她跟杜八爷之间的师徒关系。 可惜,这个回答并没有打消王天一追随她的决心:“我也一起去!” 辛笛刚想拒绝,却见辛老太太笑容满面地点了点头,对着王天一和蔼道:“天一啊,刚来美利坚,是该让你姑带你出去转转。零花钱够不够?不够姨曾祖母给你!” “这哪行?哪能让姨奶奶破费,让表妹带着天一,这钱自然该由我这个做表哥的出!”辛笛深知辛老太太铁公鸡的秉性,自然知道她不过是嘴上说说,可惜王国栋却显然对此深信不疑,他忙不迭地站起来,打开钱包就往辛笛手里塞了厚厚一叠钱,全是印着富兰克林的大面额,不用数也知道肯定超过十张。 飞来横财,辛笛从善如流地在辛老太太那几乎已经发绿的目光中将钱塞进了口袋里。这钱来得及时,虽然药材可以从杜八爷那边蹭,朱砂符纸他那边肯定也有,但炼丹的鼎炉什么的却还是得自己买。只要闻过中医馆里的药味就知道,杜八爷肯定不可能擅长炼丹。毕竟,他可是连最起码的药物提纯都做不到。 杜八爷躺枪×2…… 辛笛一如既往的准备骑自行车去中医馆,然而,看看辛永根那辆没有后车架的山地车,再看看人高马大近六英尺的王天一,她终于还是放弃了让他坐在自行车前杠上的打算。拿人手短,在收下王国栋那叠钱之前,她大可以来一句姑不带你玩了,一脚把人踹飞。现在,她只能舍弃了自行车,领着人去坐了地铁。 跟华国那边代表着先进与便捷的地铁不同,美利坚很多城市的地铁都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的甚至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末期。像这种关键词为“老”,“破”,“旧”的古老交通工具自然不可能太过守时,所谓的列车时刻表就是个摆设,一切只能随缘。如果不是中医馆附近刚好有个地铁站,辛笛打死也不会选择这样的交通工具。 原主曾经因为要去市立图书馆看过坐过一段时间的地铁,留下的记忆相当不好。永远脏兮兮的墙壁与地面,黑洞洞的隧道,永远闪烁不止的站台灯光,还有那裸露的砖缝,墙上的霉斑和空气中挥之不去的异味,无一不勾起人们对这里悠久历史的追思。 人的想象力是种很神奇的东西,同样也是种很可怕的东西,追思着追思着就容易往某些不好的方向去想。而且越是害怕,偏偏越是容易往某个方向想。比如说黑洞洞的隧道里面是不是藏着吃人的怪物,历史上那些死在地铁站里的幽灵是否依然在站台上飘荡,又比如说车厢里那些面无表情的乘客到底是人是鬼…… 原主胆子不大,乘了没几次就把自己吓怕了,连着做了好几天的噩梦,后来宁可绕远路也不敢再乘地铁。辛笛艺高人胆大,自然有恃无恐。 她有心理准备,王天一可没有。习惯了华国干净明亮高科技的地铁,骤然走进这样一个满是历史沧桑的地下站台,他整个人都是懵逼的。 “我们真要在这里坐车?”他紧张地咽了咽口水。 辛笛无声点头。如果运气好的话,十五分钟就能到达目的地。如果运气不好,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这里怎么这么冷?”王天一说话的时候抬头望了一眼旁边墙壁上那大大的骷髅涂鸦,盯着骷髅那黑洞洞的眼眶再度咽了咽口水。此刻,他身体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在说着拒绝。 能不冷才怪了,才进站五分钟,辛笛就已经看到好几个幽魂从自己面前走过。每一个幽魂走过都会带起一阵阴风。阴风彻骨,像王天一那样灵觉敏锐的道门中人自然会觉得不舒服。 原主之所以会做噩梦,大概也是因为雷系天灵根天生对鬼物有着某种克制作用,身体的灵觉本能地想让她远离危险的环境。 鬼物这种东西普通人会觉得可怕,辛笛这个来自修真界的老祖自然不可能放在眼里。别说普通的鬼物了,在修真界的时候她可是连鬼修都见过。要是连这都害怕,她还当个屁的老祖啊! “走吧!”地铁入站,她无情地无视了王天一的抗拒,昂首挺胸走进了车厢。如果真有什么,大不了就当给初入美利坚的新人菜鸟再多上一课罢了! 想到之前王天一被自己整得欲.仙.欲.死的模样,辛笛邪邪地勾起了嘴角。调.戏菜鸟什么的,最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