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三心情不太好,昨晚用力过猛,早上起来腰酸背疼,脑袋也昏昏沉沉的,离开姘头居所的时候恰巧经过西市,忽然眼前一亮,发现了一个年轻又漂亮的少女,跟那只能算是半老徐娘的姘头比起来,啧。
将手下人叫来一问,原来是半年前搬来县里的爷孙俩,靠卖烧饼为生,那小姑娘脸蛋很耐看,一双眼睛更是能把人魂都勾了去,性子又温和善良,仅仅半年就在西市小有名气。
而马三生气的原因就在于此。
“都他妈来了半年,居然没人跟我提一句,养你们这帮饭桶有什么用!”
在他眼中,除了县衙里的官老爷,平拱就没几个人是他不能惹的,这姓吴的小姑娘没什么背景,早该被他收入金屋了。
“小依妹子,我叫马全有,是挑山会管事的,承蒙道上兄弟抬爱,叫一声三爷。不知可否赏个脸,跟三爷我回去喝两杯小酒,这个,联络联络感情呀。”
马三这人生的倒还板正,加上武者体魄,看上去倒是人模狗样的,只是这一开口,话里的街溜子味儿就遮掩不住。
他的惯用伎俩就是先展示身份,讲明自己的财力,如果对方不肯的话,就叫手下先把人架回去,晓之以情,再拿出钱财诱惑,实在不行才会用强。
这家伙时常用好不容易在书上看来的几句话给手下吹嘘,说自己这叫先礼后兵。
吴小依和吴老头相依为命,刚搬来就能买下一座小院,说明至少是不缺钱的,当然不会被这泼皮几句话就打动。
小姑娘低着头红着脸,死命地摇头:“我,我要回家了。”
马三见这情态,更是春心荡漾,笑容也逐渐猥琐:“嗨,三爷家就是你家,不必客气,回哪不是回。”
说着,他伸出手,朝吴小依抓去。
小姑娘身材纤细,面对危险,却不知从哪爆发出一股力量,竟然挣脱了魔爪的钳制,后退两步抵住了墙根,将已经空了的簸箕抱在胸前,撅起小嘴,水汪汪的杏眼里满是委屈,又不知该说什么,只会摇头。
见这样子,马三更是急不可耐了,招呼手下就要直接把人先掳回去再说,可路人见小姑娘可怜,有个实在看不下去的,谨慎地仗义执言道:“三爷,小依每天到了这个点就要回家的,要不您就别难为人家了。”
马三哟了一声笑道:“你这瞎子,哪只眼看到我难为人了?马某人设宴请客,就连知县老爷都要赏光驾临,这种福气求都求不来......”
说着,他已经走到了那人面前,脸色变得有些阴沉:“......你再说一遍,可是三爷难为人了?”
当然,什么知县要赏光肯定是吹牛逼了,一县长官可是正七品,哪能跟他一个顶多算是帮派分子的家伙混在一堆,只不过由于打点到位,对这浑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可那出言之人却只是个平头百姓,脸色青一阵红一阵,又不敢出言反驳,不然轻则惹来一顿拳脚,重的话,生意都别想做了。
在场的大多是西市商贩,没有背景靠山,最怕这些泼皮无赖,若是哪天出摊,来两个凶神恶煞的往摊位前一站,客人根本吓得不敢来,生意自然做不下去。
那人低下头,嗫嚅着:“不,不是。”
马三还不满意,伸手拍了拍他的脸:“那你再说,这是福气不是?”
男人受到这般羞辱,双拳紧握,指节发白,可还是只敢低声说道:“是福气。”
于是乎,周遭虽然人多,却再没有敢说话的了。
马三两句话就吓得围观者噤若寒蝉,不禁有些得意,下巴一抬,两个手下坏笑着向吴小依走了过去。
“你们别过来,当心我去报官!”
吴小依平时看着怯懦,这时候到没慌了神,眼神坚定而清澈,在一众畏惧的人里,反倒显得最为勇敢。
马三却不以为意:“报官?等晚上尝过三爷的好,明日看你还舍不舍得报官,哈哈哈。”
一帮手下也跟着淫笑起来,或有真心,或是假意,就算有些恻隐之心的,也不敢让马三看出来,否则怕是不好混了。
这时候,马三忽然感觉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头一看,是个面相温和的年轻人。
“你谁啊?”
陈羽好似完全察觉不到此间紧张的气氛,笑眯眯地回答道:“我叫陈羽,在破煞司衙门当差,这是家里妹子,我要带她回去了,烦请......让个路。”
说着,他走到了吴小依身前,将她和一众泼皮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