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出门了”
“路上很滑,我开车送你们去学校吧。”
吕依依拿着车钥匙,有些不放心地起身。
“不用了,就几步路而已,走走也挺好的。”
昨夜的雪很大,公园里的雪松枝头都被压弯了几分,像是披上了一层厚厚的羽绒被。
雪落下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目光所至之处皆是一片纯白。
呼吸时带着清新又畅快的冷意,让人忍不住打颤,呵出的气息化作白雾升腾。
三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踏在厚厚的积雪里,每走一步,仿佛都能听到熹微的清脆声音,脚下的积雪传来紧致结实的触感。
见苏松屹今天穿着羽绒服,裹得严严实实,像只企鹅,方知嬅有些欣慰。
“穿了保暖裤没有”
她走上前,伸出可爱的白色猫爪手套,拍了拍苏松屹的胳膊。
“穿了,吃早餐的时候,你就问过了,怎么还是不信要脱下来给你看看吗?”
苏松屹无奈地道。
方知嬅没好气地挥起小手又拍了他一下,动作很轻。
“我忘了嘛”
她觉得自己偶尔也是会很健忘的,比如刚吃饭,没一会儿饿了,就会忘了自己已经吃过饭的事实。
闵玉婵一直保持着安静,没有说话,只是在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她才看向苏松屹。
“今天,要不要和我一起去跑步”
苏松屹闻言,陷入了纠结之中。
“和我一起跑步,我就买蛋糕给你吃。”
闵玉婵把手背着身后,微微俯身前倾,冷艳的脸浮现出柔和的笑意。
像是一个漂亮的大姐姐拿着棒棒糖在诱骗一个小朋友。
“好”
苏松屹终于不再犹豫,觉得她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那颗泪痣好像变得格外可爱。
“你们慢慢跑,我先回教室,外面太冷了。”
方知嬅把手揣着兜里,慢悠悠地朝着教学楼走去。
她跟苏松屹一样不喜欢跑步,也没有发现有值得让自己迈开步子奔跑的人或事。
其实也不是没有,是这姑娘记性不好,忘了,就像她经常会忘了自己刚刚才吃过饭一样。
昨夜,苏松屹告诉她,想吃蛋糕了,但是没有钱。
她卯足了劲奔跑,比八百米体测的时候还要努力。
耳畔被呼啸的晚风淹没,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长发被风吹得凌乱,她踩着脚下的长筒靴,一边跑一边喘气。
街边的动漫周边店里放着一首日语歌,方知嬅记得,那个动漫叫做nbs,天使的心跳。
苏松屹不知道这个讨厌跑步的女孩子,是一路跑过来的。
她讨厌跑步,因为反正也跑不快,总有些东西是她无论如何都无法追上的。
比如八百米耐力跑,她就是跑不及格。
既然这样,努力奔跑又是为了什么
证明自己努力过吗?
如果努力得不到结果,也只是感动自己而已。
没有任何回报的自我感动,方知嬅觉得那就是毫无意义的。
可是,当她看着苏松屹在晚风中奔跑的时候,她不由自主地迈开了步子笨拙地往前,像一只怎么也跑不快的麦兜。
她想要去抓住他的衣角,却只能看着他渐渐离开自己的视线。
说来也是可笑,这时候,她竟然有被自己感动到。
苏松屹告诉她,他去了江城路十字路口。
方知嬅记得,那是苏松屹这个笨家伙和家人走丢的地方。
如果有一天,他家里人来找他了,是不是就会在那个地方带他回家呢?
她开始慌了,于是沿着他走过的路奔跑起来,身后像是要展开一对洁白的翅膀。
那么明亮,那么炽烈。
这个男孩子是她的弟弟,她过去从未发现,她这么害怕失去苏松屹。
这个每天都会为她煮汤养胃的人,不知不觉,已经在她心里占据了这么重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