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森今天看的第二套房子,不太符合他的预期。
户型还是一样的户型,装修也是十年前的风格,电视还是三十二寸的大块头。
主要是房主要价太高。
一百二十万,可以按揭。
正常来说的话,算是行情价,怎么都不会亏。
四年后,这一百二十万,直接翻了个个儿。
但姜森不是正常买主啊。
他的目的,是空手套白狼,蹭银行的油水。
所以,姜森和房主侃了一会儿价没侃下来,转头就跟房主聊起了孩子的教育问题,并给房主支招,以江城大学学子的身份,说了些怎样才能让孩子考个五道口之类的好话。
呆够了半个小时,才在房主一家人的欢声笑语中,告辞离去。
楼上传来的惊慌失措,让姜森心里的石头彻底落下。
这小生意,不就妥了嘛。
果然,还没等到姜森走出小区,电话就响了。
电话里,男主人的声音,犹豫中带着激动,激动里带着忐忑,复杂得可以。
“我们签合同吧,九十万!
但是有两个条件。
第一,我们要去公证处公证!
第二,房租算两千!”
……
办理公证的时候,姜森有点唏嘘。
如果不是为了第一桶金,他也不愿意用这种方式。
合同没问题。
操作方式也没问题。
但有两个漏洞。
第一,只约定了姜森以九十万的价款,从房主手中购买房产一套,将来房主享有以九十万的现金回购的优先购买权,或者房主放弃优先购买权,姜森为此支付二十万的对价,并以每月两千元的价款,折算折旧费。
而姜森实际从银行贷了多少钱,合同只字未提。
第二,姜森要是没钱还按揭,导致房子被银行收走的话……
这份合同,也就算失效了。
因为被执行标的物的拥有者,不是姜森,而是银行或者法拍得主。
房主可以维权,但维权成本……
不说也罢。
为什么选择公证处而不是找律师,也正是这个原因。
公证处只是帮忙证明合同有效性和证据保全,甚至都不是正儿八经的执法机关,才不会管合同中的漏洞或遗漏。
合同出了问题,也是法院去执行,屁事儿没有。
横竖也就两千块钱盖个章的事。
不值当。
房主交完钱,又看着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啪啪两个印章盖在一式两份的合同上后,还挺开心。
“咱们是现在去过户还是怎么?”
姜森接过合同,小心翼翼的放进双肩包里。
又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回绝道:
“今天也不早了,交易所那边儿估计下班了,要不明天上午十点,我在小区楼下等您?”
“行!”
等房主两口子坐上公交车走远了,姜森才伸了个懒腰活动筋骨。
第二步已经走好了。
接下来,是第三步。
银行!
市场价一百二十万的房子,怎么可能只贷九十万出来?
那些炒房的,不得亏死哦!
……
银行的熟人,姜森一个没有。
但姜森从事风投行业以来,一直奉行一个道理。
专业人做专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