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二年,
春。
自从被李世民免去了尚书右仆射的职位后,
长孙无忌就一直过着悠闲而逍遥的日子。
前不久他在长安城外游荡的时候,
意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庄子,以及庄子里那更有趣的主人。
于是趁着外出军营公干的空档,
长孙无忌怂恿着李世民跟自己,又来到了这里。
“辅机,你说的地方就是这里?”
“回陛下,就是这里。”
长安城外靠近山林的一处小庄园里,
两个穿着麻衣,神色鬼鬼祟祟的男人骑在庄园的矮墙上。
长孙无忌从怀里掏出了一包生肉,
“啪!”
“啪!”
“啪!”
三坨肉被他分开扔入院中。
肉刚落地,
只见三道狂风伴随着残影,眨眼间便将地上的生肉一扫而空!
“大黑,二黑,小黑!”
等到三只狗子吃完了肉,
男子这才尝试着打起了招呼,
“呜呜!!”
“呜!”
“嗷呜.......”
但回应男子的,是三声有气无力的威胁声。
“亏我还喂了你们大半个月的肉食,真是三只喂不熟的白眼儿狼......”
话音落下,
本就有些有气无力的狗子,突然接连几声噗通,晕倒在了地上。
另一个面容俊朗颇有威仪的男子惊讶的问道:
“辅机,你把它们毒死了???”
“当然没有,我只是下了一点点蒙汗药而已,睡上1、2个时辰它们就会醒的。”
“那就好,我们私闯名宅已经是大不敬了,再毒杀人家的狗那就真的太......”
“行了行了,我的陛...”
“嗯?”
“我的哥,公子哥!”
“千万不要暴露了我的身份!”
“是。”
“我们只是来寻找一些食材的。”
“明白。”
“切不可给主人家带来更多的损失。”
“收到。”
等到长孙无忌再三答应之后,李世民一马当先跳入了院中。
“你说的那很好吃的农作物在哪儿呢?”
“公子这边儿请,
就在前方有一块一丈见方的田地。”
“那玩意儿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吃?”李二好奇的问道。
似乎是被李二的话勾起了回忆,
长孙无忌吸溜了一下口水,非常肯定的点头回答道:
“那是当然!
我半个月前路过这里,
突然间闻到了一股让人飘飘欲仙的味道......”
“然后你就厚着脸皮进了这庄子跟主人讨了碗吃是吧?
行了行了,
你都说了百八十遍了,我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赶紧找到它,我们弄些回去吃才是硬道理!”
“不是讨,是赠!”长孙无忌还想挣扎一下。
但李二的注意力已经被转移了,
“emmm......
这不就是一些要死不活的杂草吗?
说它们是庄稼,恐怕都抬举了它们吧......”
长孙无忌也满脸疑惑的看着田地里的庄稼,嘟哝道:
“不应该啊!
我上次明明瞄见仆人来这里取食材的...
可那一坨一坨的东西,
怎么看都不像长在这些玩意儿身上的吧......”
李世民和长孙无忌全神贯注的扒拉着焉了吧唧的土豆苗,
他们没注意到的是,
在一个漆黑的角落里,
有两双亮晶晶的眼睛,
正带着危险的气息注视着他们。
“这忘恩负义的王八蛋!
公子您用您都舍不得多吃的宝贝来招待他,
他竟然反过来将主意打到您宝贝身上来了!”
什么你的我的宝贝,那是天下人的宝贝,大宝贝!
苟长生想要纠正老仆的话,
但想到对方只是一个快50岁的粗坯,
苟长生顿时觉得自己没必要去浪费这个口水。
“他们动手了,他们竟然真的对您的宝贝动手了!”
名为“岱”的老仆指着并排蹲在田边刨土的李世民和长孙无忌,有些激动的说道。
为什么只说名?
因为他是苟长生家的家仆,
家仆的姓自然是跟着主人家的,
你品,
你细品!
苟长生从来不叫老仆的全名,
而是不顾对方反对和纵横的老泪,坚持着叫他“岱叔”。
虽然岱叔发音跟某种拳击很厉害的动物有些像,
但现在的人不知道更不认识那玩意儿,所以苟长生个人也就无所谓了。
“**的,少爷,老奴我忍不了了!”
不等苟长生阻止,
苟岱拎起墙角的扫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