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江的一条繁华街道,行走着形形色色的人。
“小玲,你快看,那只哈士奇好有趣!”
此时一个柔软,只听声音就知道,此人一定是个乖乖女,好欺负的类型。
与自己好闺蜜王珍珍出来逛街的马小玲听到她的声音,随即看向她所指的方向。
在那里有一条身黑白灰三色的哈士奇,耷拉着耳朵,没有精神、没有感情的向前走着。
当看到哈士奇的瞬间,马小玲瞬间被吸引,也知道为什么王珍珍会说这只哈士奇十分的有趣。
因为它不只是长着一张高级厌世脸,马小玲更能从它的眼神中,能看出它对四周一切的嫌弃,甚至是厌弃!
如果不是知道它就是一只哈士奇,只看它的眼睛,看它的眼神,马小玲会认为它是一个人。
此时马小玲有着另外的冲动,那就是她想看看,能牵着这样一只哈士奇的主人,会是什么样子。
随即马小玲顺着哈士奇脖间的牵引绳看去,最终一个男人印入了马小玲的眼中。
当马小玲看到这个男人的瞬间,心神瞬间为之一阵。
却是如果那只哈士奇是对四周的一切嫌弃、厌弃,那么这个男人就犹如脱离世间、隔绝于红尘之外,与这喧闹的世界格格不入。
当马小玲看清那个之时,发至内心的感叹:“可惜!”
“是啊,好可惜!”与此同时,马小玲身边的王珍珍也出言道。
两人之所以说出此言,乃是因为那个男人的脸带着一个小巧、精美、镜片却是一片漆黑的墨镜。
看着这个墨镜的瞬间,“盲人”这两个字同时同时出现在马小玲与王珍珍的脑海之中。
当然,这不是令两人感到可惜的原因。
因为墨镜的原因,马小玲与王珍珍无法完全看清他的样貌,但是即使看不到眼睛,只看剩下的五官以及肤色,两人也知道那个男人俊朗非常。
而如此俊朗之人却是一个盲人,两人又怎会不觉得可惜。
就在马小玲与王珍珍为那人感到可惜之时,那只哈士奇以及牵着哈士奇的男人,从两人的身边擦身而过,最终慢慢的远去。
“好棒的皮肤!”此时王珍珍小声的惊呼道。
却是在擦身而过的瞬间,王珍珍看到了那名男子脸的皮肤。
那是她十分羡慕的皮肤,因为王珍珍的肤色,是那种看起来很健康肤色(小麦色)!
听到王珍珍之言,马小玲忙不迭的点头同意,却是她方才也看到了那男人脸皮肤。
看到那男人脸皮肤之后,马小玲心中嫉妒之心大起,却是一个男人的皮肤竟然比她还要好。
“真想知道他用的是什么护肤品!”王珍珍看了一眼自己的肤色后,喃喃自语道。
“肯定很贵!”这是马小玲心中的想法。
“珍珍走吧,继续逛街!”此时马小玲对着王珍珍说道。
“好!”
随后两人手挽着手,继续逛街、购物。
即使马小玲此时的信用卡已经快刷爆了,但还是抵挡不住购物的冲动。
然而,作为驱魔龙族马氏一家的马小玲,却没有发现,方才与他们擦身而过的一人一狗身的神奇之处。
那就是,除了马小玲与王珍珍之外,无人能走进那一人一狗周身一米之处。
王珍珍只是一个普通人,因此没有发觉这些奇异之处还情有可原,但是身为马家传人的马小玲也没有发觉,却是不应该。
只能说,那一人一狗吸引了马小玲的注意力,因此才令她没有发现这么奇怪之处。
而马小玲与王珍珍并不知道,他们的这次擦身而过,只不过是开始而已。
……
傍晚,逛街逛了一天的马小玲与王珍珍回到了【嘉嘉大厦】。
“古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