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聂安瑶宿舍到江华的宿舍,将近五公里的路程。
这五公里,江华脸上的笑就没有消失过,走路也轻快很多。
都说爱情可以让人变年轻,没想到是真的。这种感觉,好像我的灵魂也一起跟我回到十八岁了,真好。
回到宿舍之后,发现高少卿已经回来了,脸上还多了两条血印子,钟离剑正在一旁安慰他,让他想开一点。
江华瞄了一眼,笑道:“呦,这是让人给挠了?猴急了吧?”
高少卿“哼”了一声,用被子往脸上一遮,说道:“老子睡觉了,别烦我。”
“这小子这么敢吹啊?”江华有些难以置信,“狗日的看不出来啊!”
“谁说不是呢,加上一口港普,人家姑娘还真信了。”钟离剑指了指孙光耀的书桌,“七点多火急火燎的回来了一次,拿了一包东西又赶紧走了。你猜是什么,是他娘的安全帽!我靠,真有本事。”
江华摇摇头笑了:“怎么,嫉妒了?”
“这有啥好嫉妒的?”钟离剑悻悻的笑了一句,随后又叹了一口气,“我自己什么家庭我心里有数,现在不是我想这些的时候。对了,你去哪里了?我去食堂的时候看见胡珊珊自己一个人嘛,你没和她一起?”
“没有,看不上她。”
江华摇摇头,心说你们这群小孩哪里会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又和钟离剑打了几句哈哈之后就上床睡觉了,第二天一大早,江华便早早起床,发现孙光耀的床铺还是空着的。
简单洗漱一下之后,就坐公交车赶往了省人民医院。
“没记错的话,兰姐应该是在皮肤科吧?”江华想了一会儿,“就算是前世见兰姐也是高二的时候了,这么算下来,得十几年没联系了,还是问问老爸吧。”
给父亲打了一个电话之后,江志远问道:“你咋了?身体不舒服?”
“不是,就过来看看兰姐。是不是皮肤科来着的?”
“是,昨天还和你干爹喝酒的呢,你去吧,买点东西啊,别空着手。”
江华点点头,买了一个果篮找到了皮肤科。
他口里的兰姐叫兰亭笙,比他大八岁,是他干爹的女儿。此女自小就天资聪颖,15岁就直接考上了医学院,读了八年之后直接参加工作。
站在诊断室门口,江华往里面探了一下头,敲敲门:“医生,我身上起疹子,特别痒。”
兰亭笙这会儿不是很忙,正在看一本医学书,抬头一看,忽然笑道:“江华?你怎么来了?进来进来,快进来。哪里不舒服?”
“逗你玩的?”江华笑着把果篮放到旁边,“这不是有时间过来看看你嘛,想不到兰姐真的是越来越漂亮了。我爸经常跟我开玩笑,说要是我早出生几年,肯定要让我娶你。”
兰亭笙的长相算不上是天姿国色,毕竟那种所到之处皆是美女的现象只会出现在小说里。
不过兰亭笙却有一股独特的韵味,不是少妇,却胜似少妇,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诱惑的美。
“油嘴滑舌。”兰亭笙笑脸盈盈的盯着江华看了看,频频点头,“嗯,不错,长成大小伙子了。我猜你是找我有事的吧?要军训了,到我这来骗个假条?”
“要不是我爸妈天天夸你聪明,我这还没开口,心思就被你给看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