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野和丁费思走到楼下的时候,丁费思对着收银台的店员道,
“这个黑衣服的给钱。”
她拔腿就跑,在人行街对面蹦蹦跳跳地朝祝野用力地招手,
“拜拜。”
祝野无奈地笑了一声,埋单之后跟上去。
小磨人精,跑这么快干嘛。
丁费思倒着走路,笑嘻嘻地道,
“追不上我吧!”
丁费思转过身去,背着手蹦蹦跳跳地走路。
祝野腿长,不一会儿就追上了她,牵住她的手。
丁费思张开双手,耍无赖道,
“背我。”
“不想走路了。”
祝野面容冷峻,却真的半蹲下来背她。
丁费思靠在祝野宽阔坚实的背上,碎碎念道,
“有一天,孟婆把自己煮的孟婆汤全喝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祝野顺着她,淡淡道,
“为什么?”
丁费思凑在他耳边笑道,
“因为孟婆想尝尝咸淡,喝一口,满意地笑了。”
祝野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原因。
丁费思就又重复道,
”然后想尝尝咸淡,喝一口,满意地笑了。”
“想尝尝咸淡,喝一口,满意地笑了。”
祝野没忍住轻嗤一声笑了。
丁费思絮絮叨叨地道,
“要我是孟婆,才不管好不好喝呢,反正那些魑魅魍魉喝了也记不住,我能苟一天是一天,多好。”
祝野故意道,
“可你是费大,这样不对读者负责你良心过得去?”
丁费思把头靠在祝野的肩膀上,搂住他的脖子,
“我才不想管那么多呢,我现在已经不想当费大了。”
祝野好奇道,
“那你现在想干嘛?”
丁费思笑嘻嘻地凑在他耳边道,
“和哥哥谈恋爱。”
祝野心弦被清凌凌地一震,只是开口的语气却淡漠,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答应和我谈恋爱?”
丁费思像是微醺一样趴在他背上,笑着咕哝道,
“我们现在不是已经在谈了吗?”
霓虹闪烁的街道,车水马龙,人影交错,月光皎洁。
祝野在这一刻,忽然觉得很幸福。
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很满足,脚下的路很软,风也温和,背上的人咕哝着说话的声音可爱极了。
耶稣以救赎之名降临人世,十字架下开满鲜红的玫瑰。
救世主诞生的那天,世界开始有公元纪年,玫瑰的短暂生命终于有了准确的幸福日期,盛放于野,无边无际。
这一刻,祝野莫名地觉得,他就是救世主,拥有无边的幸福。
祝野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温柔,
“思思,你知道我妈妈为什么给我取名叫耶稣吗?”
丁费思把下巴抵在他肩膀上,
“为什么呀。”
祝野难得地敞开心扉,去提起往事,
“因为妈妈说,我就是她的救世主,我诞生的那天是她的重生日,拥有我,她很幸福。”
丁费思轻笑着,忽然在他耳边轻声细语,
“偷偷告诉你一个秘密。”
风轻轻地吹拂过他的耳边,
“Jesus,我也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