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沈君玥?绝对不可能。不然的话,也不至于成亲这么久,连洞房都没洞上一洞。倘若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肯定还是想和她亲近的吧,尤其她这张脸还这么好看。
仅有的几次见面,他看她的眼神,要么带着杀意,要么冷若冰霜。哦,今天好一点儿,没那么冷,可好像带了些嫌弃?
虽然她没谈过恋爱,但也知道,一个人喜欢一个人,眼神绝对不是那样的。
可如果不喜欢,当沈君玥提出嫁给他,太后和小皇帝询问他的意见,他为什么不拒绝呢。
凭着他的手段和手里的势力,即使直接甩袖走人,谁又能拿他怎么样。就像他叫阿木拎了珊瑚进宫,这么多天小皇帝和太后毫无动静一般。
柳池风战功赫赫,军权在握,朝堂上的武将和部分文臣都以他为尊。太后和小皇帝还仰仗着他才能坐稳江山,自是不敢强迫与他。
那他为什么肯娶她呢?沈君玥抱着小煤球靠坐在椅子上,百思不得其解。狗男人,真让人捉摸不透。
还有那个书上连名字都不署的缺德作者,怎么就不能把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写清楚一点。
缺德随意两笔,简单一句炮灰女配,可到她这,却是个活生生的一个人,得一分一秒地过。
算了,管他为什么娶。沈君玥摸了摸小煤球的小圆脑袋,看向阿彩,就见阿彩皱着眉正在想事情。
“阿彩,怎么了?”沈君玥在阿彩眼前挥了挥手。
“殿下,奴婢在想那个跟着我们的黑衣人。”阿彩回神,答道。
沈君玥一拍脑门,光顾着想眼睛的事,都忘了这茬。
“咱们有什么仇家吗?”阿彩问。这一段,书中也没写。
“奴婢不曾有,殿下应该也没有,至少奴婢不知。”阿彩想也不用想地直接答道。
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几乎寸步不离,沈君玥认识什么人,接触过什么事,阿彩都清楚。
仇家的话,阿彩不知道的,其实还真有。太后和小皇帝,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算是她的仇家了。
只不过他们要想动她,不应该是现在,至少目前她脑袋上还挂着柳池风夫人的名头。别管柳池风待不待见她,至少明面上是他的女人。那对母子,不会动她来打柳池风的脸。
再说他们还没蠢到那个地步,大白天的就敢派人动手。况且,还没动手,只是跟着。
沈君玥想了想,眼睛一亮。以前,还没穿到这前,她顶着和现在一模一样的脸,也被人跟踪过,还不止一次。
一次是同学校的男生,喜欢她又不敢表白,只默默送她回家。
还有两次是真的遇到变态了,有一个是被来接她的沈老头教训了一顿,骂跑了。另一个见她落单,企图对她动手动脚,挨了她一记断子绝孙脚。
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她太清楚这张脸的吸引力了。保不齐今天那个男的就是对她一见钟情了什么的。这种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
沈君玥一副了然的神情,委婉地说道:“阿彩啊,你说,有没有可能,是你家殿下我长得实在是太美了,那人见到我情不自禁被迷住了,脚不听使唤?”
阿彩:“……殿下……”阿彩想说她觉得不是,可看着她家殿下那张一副天下我最美的神情,否定的话就说不出来了。
虽然直觉好像不对,但看着沈君玥那张美得摄人心魄的脸,阿彩又不确定了。殿下说的,好像也很有道理。
当年殿下还才十二三岁的时候,草原国使团的一个小王爷在大殿上见到殿下就目瞪口呆,脚下不受控制一般走到殿下面前,直呼殿下是仙女,还恳请先皇赐一纸婚约。先皇哈哈大笑过后,借口殿下还小,就岔开了话题。
见阿彩半天不说话,沈君玥抱着小煤球,起身走到桌边拿了一块小丫鬟先前送进来的绿豆糕就要去喂小煤球。小东西不停在她怀里拱啊拱的,八成是饿了。
阿彩见状,忙上前接过小煤球:“殿下,奴婢去给煤球弄点肉汤泡饭,这绿豆糕太干怕噎着。”
“行,那你去吧,我吃两块点心,歇一会儿。”沈君玥说道,先去洗了手,回来吃了两块绿豆糕,又喝了一杯红枣茶,踢了鞋子爬到窗边的榻上。
沈君玥懒洋洋歪在榻上,看着灰突突的家具和摆设,琢磨起这两天要偶遇狗男人的事。
摄政王府的书房,柳池风放下手里的最后一封信笺:“都烧了。”
阿木点头,拿起桌上那一摞信笺,拿起火折子点燃放在屋内角落的火炉里。
阿木看着信笺都烧成灰,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主子,刚才成衣铺的朱掌柜叫人送信来,说公主殿下在集市上被可疑之人跟踪,二人躲进铺子,躲了过去。阿彩随手拿了两件普通外衫,丢了一锭银子,应该算是答谢。”
柳池风微微抬头,看了一眼阿木,又垂眸看向手里的书籍,沉默不语,似是不感兴趣。
阿木等了半天,见柳池风没有再开口的打算,转身正准备走。
柳池风又开了口,语气随意:“可知是何人?她去集市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