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偶像,天呐天呐!”
顺着丁巴巴的手指看过去,一个梳着中分的男青年,睁着泛白的眼睛,混在了丧尸堆里。
燕翎没事的时候就用手机刷新闻打发时间,所以也认识他,当红小鲜肉。
她以前一直认为,这个男青年化妆前后反差太大,而且完全没有男子汉气概,跟个娘娘腔一样,她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
可如今一看,他还是有很多可取的地方。
至少混在丧尸堆里,一眼就能认出他,高度和气质要比旁人胜了一大截。
他的嘴上还有脸上全都是血,根本看不出他原本的姿色,可见吃的人不少。
这就是颜值的魅力,大概很多的粉丝,一见到他,自动就被迷惑,乖乖沦为他的食物,到死都沉浸在无比的激动和幸福中。
就像眼前的这位丁巴巴,自从尖叫之后,就变得傻傻痴痴的,心甘情愿的等着偶像来吃掉自己。
燕翎一个巴掌拍过去,丁巴巴的头偏到了一边,眼睛立马变得有神,一脸崇拜的握着燕翎的手:
“你就是七天女吧,我就知道你一定是,看你这气质,看你这眉眼,肯定没有错,你可知道我与你五百年之前有一次回眸。”
燕翎有些尴尬的说道:
“疯病又发作了??”
“我才没有疯病呢,他们都说我有疯病,其实我根本没有。你还记得五百年前我们的相遇吧,你可以为我证明呀!”
“额,额,我记得记得,想起来了,你就是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吧?”
一个疯子何必去计较呢,燕翎很快就陪着他进入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