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整理的差不多了,杨秀才见女人们在讨论绣品,便回了自己的房间,开始温书。
“那我们绣什么好呢?”柳氏问。
“这京城姑娘喜欢什么,我们也不知道。”陈妈妈皱眉,倒也犯了难。一旁阿秀道:“不管是京城还是哪儿的,总归万变不离其宗,姑娘们肯定出去得带着手帕。”
陈妈妈直点头,“这话说的对,便就是我家这小魔星什么都不带,出去也得带个帕子吃完了饭好擦嘴。”沈清秋听她们扯自己进来,只拿了个果子往嘴里塞,吃了个饱又躺在了床上准备午睡。
谁让她是小孩儿呢,赚家用这些事儿还是让旁人去操心吧?
不过虽是这么说,沈清秋到底还是给做了贡献。柳氏她们绣的手帕,绣的多是花草之类的,虽说好看,但这种花草之类的,看多了也就这样。闲来无事,沈清秋便用纸勾勒出了一只漂亮的小狐狸,巴巴的拿去给柳氏,让柳氏照着绣。
“去去去,娘干活呢。”只把沈清秋当成是捣乱的,直接推了出去。陈妈妈也一样,根本不看她的东西。
“哟,这绣的真不错。”阿秀倒是喜欢上了这只活灵活现的小狐狸,当即便比在了自己的绣作上,准备照着来一副。
打算试水也没做多少绣品,两三日的功夫,阿秀因着绣那小狐狸浪费时间久了,只绣了两个帕子。柳氏和陈妈妈一人绣了三个花草帕子,在这天早晨拿着篮子装起来,都交给了金彩,由金彩出去卖了。
鸡叫一遍金彩就起来了,这人生地不熟的,自己还是家里头唯一的‘外人’,金彩自不会和以前一样偷奸耍滑。可今儿个却是提着篮子踟蹰在大街上。
这要怎么卖嘛!
难不成要她大声吆喝嘛,那多丢人!纵然是当丫鬟的,那之前金彩也是家里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又怕回去不好交代,金彩咬了咬牙,刚吆喝了一句,嗓子却是哑的。
“算了!”反正她怎么都喊不出来,顶多回去叫骂一顿。
正打算收拾了回家,这个时侯一双小手却盖住了她,“放着——”金彩抬眸,讶异道:“七姑娘!”
沈清秋穿了一件素色的衣衫,头上扎了两个可爱的丸子揪,跟普通的孩童也没什么两样,顶多就是更可爱一些。她拿着这帕子,张口便大声吆喝了起来,丝毫也不见羞怯,金彩忙道:”别……姑娘怎么能做这样的事情!”
要知道士农工商,商排最末!
沈清秋却不在乎,“什么样的事情,我娘废了力气绣出来的东西,我靠着自己的嗓子卖出去,行得正坐得端。”这一句话就把金彩给挡住了。
本身这条街上就有不少商贩,金彩能勾搭上沈家的大少沈清维,那模样自然是不差的。而沈清秋这样半大的孩子又生的可爱,只要她不作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姑娘婶子们都乐意来看她。
很快就有人凑了过来,金彩只是一开头不好意思张口,她本来就是做奴婢的,等人到了选起了帕子,自然也会说高兴的话。再者柳氏等人的绣工不错,比起市面上的一般绣娘是要好许多的,很快便卖的差不多了。
沈清秋瞧了一会儿看金彩一个人也游刃有余,便从一旁先猫回了家。
要是叫她娘知道她今儿出来帮金彩卖东西,估计她又得挨鸡毛掸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