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无论是哪个国家,无论什么信仰,总会有阴暗的一面,都会出现败类。
古往今来,一个民族入侵另一个民族时,烧杀抢掠的事情做得最激烈的,对待被入侵民族最残忍的,往往不是入侵的那个民族,而是被入侵民族之中归附过来的带路党。
那些带路党为了掩盖自己背叛自己民族的事实,为了催眠自己的行为,往往会对自己民族的其他人表现出一种疯狂地恨意,因为他觉得其他人似乎都看不起自己。
其实,真正意义来说,还是他自己也看不起自己。
一个人在关键时刻、巨大考验之前如何选择,最为重要。
在祖国、民族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那些汉奸们为个人的蝇头小利不惜卖国求荣、残害同胞的无耻行径,可不光是有良知的华夏人看不起。
事实,投敌叛国的人,搁在哪里,都不会被别人看得起。
哪怕暂时还用的这支军队,近卫勋也非常的鄙视眼前看似恭恭敬敬的于芷山。
对于军人而言,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才是真正的荣誉。
临阵脱逃,甚至投降的人,最是看不起的存在。
哪怕是倭寇喜欢挖掘华奸,也都同样随时提防着华奸,许多华奸,都是做大之后,被倭寇人暗杀的。
比如七十六号魔头李士群,为倭寇干尽坏事,但因为飞扬跋扈,倭寇担心控制不住,就利用一次家宴的机会,将其毒杀。
倭寇对一般华奸的态度,起初是扶助他们,让他们尽管捞,捞到了相当程度,他们便想出一个办法,或是令其内讧,或是令其遭受攻击,一旦时机成熟,倭寇就用一个更毒的方法,将其逮捕或暗杀,那些华奸们捞到的钱财,结果多数落到了倭寇自己的手中。
更为可笑的是,到了现代,居然还有某些人热衷于给华奸“正名”和“翻案”。
或说,在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暂时的低眉折腰也许不失为良策”。
或说,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如果在做华奸与死亡之间做选择,当然做华奸更符合“人性”。
此等谬论,简直令人瞠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