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表哥受伤住院。
又需将手术费,精神损失费,后续赔偿等综合因素考虑在内。
其中还包含很重要一条。
“对方支付能力”。
李牧表嫂早就不工作,平时没钱就向卫军开口,收入为零,所以除两人离婚后财产分割时将这部分算进去,李牧表嫂一分赔偿款也掏不出来。
也就表示卫军离婚后,需要拿自己分给李牧表嫂的钱,再赔给自己。
很荒谬。
但就是最终结果。
可如果现在躺在病床上的是李牧表嫂,结果就会出现很大不同。
首先道德。
接着女权,然后是法院。
一连串重拳下来,卫军不仅需要丢失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财产,还要受到社会的谴责,关键法院连孩子抚养权都不会判给他。
今天也是李牧表嫂动了刀。
如果仅单纯用手将卫军打伤,哪怕打断一根骨头。
卫军报警。
到派出所人家只会简单调解一下,然后让两人回去自行协商处理。
“李牧”
李牧大姨夫接了一个电话,回来后对李牧道“大姨夫有个事要请你帮忙,派出所来电话让过去一趟,你现在开车带我和你大舅赶过去”
“好”
李牧点了一下头。
他和表哥卫军的关系一直很好,现在表哥碰上事了,他作为弟弟,能帮的上忙肯定尽量帮。
尤其李牧从小就很崇拜自己这个表哥。
卫军今年三十五,年龄属于表兄弟几个中最大的,比李牧大两三岁,所以卫军天生带有一种江湖大哥的习气。
读高中时。
因自己同桌女朋友被人撬走,在同桌一声招呼下,二话不说提着木棍就去了。
将人打伤,最后闹到学校被开除。
而开除的人只有他一个,因为他同学叫的其他几人没有一个动手,只有他真的冲了上去。
像个二愣子。
也像个白痴。
这是卫军在而立之年的某一天,与李牧闲聊时的自我评价。
当时的他,正值高三下半年再有一个月就要高考了,他的成绩不差,按照正常情况,二本是没问题的,可偏偏关键时期被退了学。
回来后,卫军也没有抱怨丝毫,当晚提着包就去上海打工了。
第一年过年回来,他又干了一个惊人壮举。
严寒冬季。
他穿一件厚实军大衣,骑着一辆摩托车,以大上海作为起点,中途经过昆南,苏州,无锡,常州,丹阳……,一共六百四十公里路程。
那一年。
现在躺在病床的这个已略显沧桑男人,刚满十九岁。
一人。
一摩托。
六百四十公里,耗时十七个小时。
从早上六点出发,到晚上十点到家。
在现在看来,似乎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但千万不要忘了当时是2004年,315国道还没动工,那时穿过每一座城市都需要绕行,有的路也不像现如今那么平坦顺畅。
那一年。
才读高一的李牧在外公家见到他。
卫军从口袋掏出一大把钱给他,虽然李牧最后也不要,但依旧清晰记住了自己这个表哥掏钱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