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魃,尸魁中的一种,尸体干瘪,通体绿毛,指甲和牙齿锋长无比,好食人血,其味恶臭。在袁枚《子不语》里有所记载,钟子墨的父亲,亦是他的师傅告诉过他,有旱魃出现的地方必有严重的旱情。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话,那么安希所面临的情况就非常糟糕了。
钟子墨作为六根不净的道士,平生见过无数次的鬼,其中有幽魂亦有厉鬼,但却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僵尸,更别说旱魃了。关于这些传说,他也只是从他父辈口中得知的,听说钟子墨的父亲年轻时曾和一伙志同道合的道友去湘西探险,还因此跟旱魃斗过一场,也不知是真是假。
“完蛋了。”钟子墨有些失神,不用问,他和诸葛诗景想到一块去了——他们救的那个自杀女子,就是献给所谓血神的祭品。
“我听我父亲说过,有些心术不正的法师会炼尸成魃,然后取其心脏当做长生药引。如果真是那样,那你们请来的那个什么狗屁风水先生,极有可能就是一个炼尸以达长生的妖道。”钟子墨又说,听到这,作为凡人的旅馆老板只能叹了口气,忙活自己的去了。
“这个镇子果然不简单啊。”同样作为凡人的诸葛诗景看着钟子墨,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但愿一切只是猜测而已。”钟子墨说到,然后便对旱魃、妖道之事不再多提。诸葛诗景能感受到他那股无奈,但正如前头所说,世界那么大,怪事那么多,要是每件事他们都能照顾得了,那他们还真就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了。
“只希望何惜之与这旱魃一事无关吧。”诸葛诗景长叹了一口气。
既然已经来到了安希,如今也已入夜,如此贸然的拜访何惜之的家有些欠妥,还是先照顾好自己的肚子罢。店里没有水可以洗澡,诸葛诗景和钟子墨干脆就这样邋邋遢遢的出了门。
在旅馆不远处的拐角有一家宵夜店,店内除了桌椅板凳什么都没有,可真是冷清得很,但就近原则,诸葛诗景和钟子墨累了一天实在不想再走,便随便挑了个位置给坐下。
“外地来的吧?”还没等他们开口点菜,唯一的店里人,也就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便先一步说,还随手将灶台给点上了。
这巴掌大的镇子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想要知道他们是不是外地人,只消随便瞧一眼就懂了。所以诸葛诗景和钟子墨没有多言,只是静静看着那小伙掌勺,翻锅,不时一股香喷喷的气息便飘满了整个店,再看时,他已经将两盘油光晶亮的糯米饭摆在了两人面前。
“当是请你们的。”那小伙又端来三瓶冰镇的啤酒,却自顾自的先喝了起来。
有意思,见小伙那么豪爽,诸葛诗景和钟子墨也就没有推辞,端起盘子就胡吃海喝起来。兴许是饿了一天,诸葛诗景竟觉得这盘简单的糯米饭有着无比的魔力,那黏糯的口感就不说了,还没咽进喉咙里,那股浓郁的米香就先塞满了整个鼻腔,且整盘饭吃起来油而不腻,让人根本停不下嘴。
所以直到将盘中所有的糯米都扒进嘴里,他们俩才肯放下空盘,同时大喊:“好吃!过瘾!”
“好吃有什么用?”不知怎的,豪爽的小伙却忽然暗自神伤起来,他自顾自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生糯米,就这样当着诸葛、钟的面让糯米一粒一粒的落在桌面上,“你们知不知道,糯米除了可以用来包粽子、炒糯米饭,还有别的用处。”
兴许意犹未尽,钟子墨硬是将空盘端起舔了舔里头的油光,怪模怪样地说:“糯米不用来吃,难道用来抓僵尸吗?”
小伙苦苦笑了笑:“你又知道糯米可以抓僵尸?”
接着,他又莫名其妙的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巴掌大的铁制圆盘,满口无奈地说道:“我叫李海,家往上数七代都是道士,因为那时经常闹饥荒、瘟疫,那些人饿死了,病死了,暴尸荒野,搞得僵尸到处都是,所以我家祖上什么都不学,专学抓僵尸。轮到我这一代,别说僵尸,连根僵尸毛都没见过。没啦!就连这种镇上村里都没僵尸抓了,只好改行炒糯米饭。”
“一口一个僵尸的喊,你见过僵尸吗?”钟子墨放下盘子,给其余两人都递了根烟,然后挨个点上。
“没见过,一次都没有。”李海摸着圆盘,吐了一口浓烟。
“所以啊,能放下的放下最好。”钟子墨若有心事的说。
从他们的对话里,诸葛诗景猜测这小店老板李海与钟子墨是同道中人。干他们这一行的,说得好听点叫做云游四海,天地之间随处皆家,但往难听的说,很多人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四处奔波流浪,收入不稳定就算了,所干的事情还异常危险。
诸葛诗景想,或许正是如此钟子墨才劝李海说,能放下的话就不要再拿起了。但作为外行,诸葛诗景实在还是听得云里雾里,但他发现,在李海放下圆盘的那一刻,那铁圆盘的中央竟如莲花一般打开了。
他见这铁莲花的“花瓣”一层一层的平平铺开,上头写满了天干地支,而莲花中央的莲心是一个镂空的表盘,里面正悬着一根飞速转动的指针。这时诸葛诗景才发现,原来这个闭合的圆盘是个精密的装置,里头正藏着一个复杂的罗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