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是孔娟,最终被认定为虐待罪,判断依据是犯罪主体和被害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而且又是同一家庭的成员,主观上故意对被害人加以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手段。最终判罪年限是……七年。
而这个……已经是争取到的最高服罪年限了。
罪犯是在六年半前入狱的,服刑期限加上入狱表现良好应该已经减罪了,不过我还没有联系监狱方面,不确定具体出狱时间。”
时以诚回想了一下然宝眼见的真相,顿了顿问他:“有没有可能翻案?”
大哥时以询在那边也有些为难:“这都要出狱了,怕是有些为难。”
时以诚不知道怎么想的,迅速回复了一句:“要是能找到实质性证据呢?比如……其实这是故意杀人罪呢?”
时以询那边非常惊讶:
“当年电视都报道了,小姑娘其实是自杀,就这一点其实虐待罪的重刑都说不过去,还是当年的公诉律师费尽心力才安上了一个情节恶劣严重的后果这才勉强判了最高年限七年的。
都是刚好修正案出台,不堪长期虐待而自杀的人具备法律上的恶劣情节因果关系。
但其实在我看来,当时小姑娘不像是不堪忍受,而是一种报复。
但是最终能判成这样已经是那个律师尽力了,对方一直咬住这个漏洞,这事件我关注了挺久,说实话,挺遗憾的,只判了七年。”
时以诚又望了一眼然宝:“大哥,你不知道具体真相,如果可以,你帮我留意一下,我愿意请律师翻案。”
主要是然宝铁定心要帮的,他只能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他不想再看见小家伙自己一个人努力还受伤的场面了。
他也明白,大哥最是正义,但也最是理智,不会因为一腔热血就去对抗法律,那样的对抗看似正气凛然,实则是群体的暴力。
“小诚,你怎么突然对这个陈年老案感兴趣了?怎么?终于开化准备拥抱正义了?”
时以询虽是警察,但还是不习惯一直跟家人延续严肃的话题,也不希望工作上的事情掺和到家人情感之中。
时以诚闭上眼睛,轻声回道:
“是啊,家里有个有正义感的小朋友,我得向她学习。”
时以询一头雾水:“???你收养的那个孩子?怎么,跟这个案件有关吗,她怎么知道的?”
时以诚不想回答,随即挂断了电话。
拒绝了江挽要求的留宿,两人在回去的路上一直讨论。
“你若是想帮她,你得上升案件高度,比如,故意杀人。”时以诚告诉然宝。
叶白在旁边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感觉主子比在商业场上暗地里阴人还可怕,这是通过完全正道的途径来将人逼上绝路,直接死亡。
然宝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我自己知道她是被故意杀死的,但我说的话别人也不会信啊。”
叶白在旁边支招,一路上他也了解地差不多了:“小姐你是亲眼看到的吗?”
然宝点头:“算是吧,但是这个好像也不能作为证据。”
她是在……梦里看到的,这个梦最后被她确定为已现梦,就是曾经确确实实发生过的梦。
活人的梦或许一时无法分辨,但死鬼的梦却一定是曾经发生过的事情的再现。
大部分鬼能留于世间靠的是执念,而执念大多又靠的是生前的记忆。
他们无法用梦去预知未来,只能不断重复以前经历过的事,以此来提醒自己不要忘记,因为这是他们存在下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