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你半月。”
想起九卿的大马车,燕君莱无奈笑了笑,没说话。若是有钱傍身,她哪能一边赶路一边帮人搬货挣钱。
悲催,穷吧,连赶路都要比别人多花费半月时间。
九卿打量了一下酒楼,然后皱眉:“要不我重新给你找个地方,这个地方鱼龙混杂,虽然你是好汉,可毕竟是个女孩子,不合适。”
好家伙,这可是第一个把她当女孩子的,虽然心底仍是当好汉膜拜。
燕君莱些许感动,然后拒绝:“可别,我就适合这种地方。”
人多眼杂,有不方便也有方便,那就是好跑路,做事也方便,不会被过多人注明。要是个人少安静的地儿,旁人连她脸上有几颗痣都记清楚了。
“太辛苦了!”
“辛苦吗?”燕君莱很困惑,在她看来已经是很轻松的事,每天只要勤快点做事就有钱,生活平静安稳。
好坏需要对比,她以前的生活不是被胡疯子打就是被胡疯子打,动不动就被赶去荒僻地带不能回家,放纵山水间,不知人间味
眼下生活,一个人,确实还不错,虽然仍是清水冷灶
“辛苦,每天忙到这么晚,还会被客人为难。”
“这不是问题,我自己选择的,挺好。”怎么能成问题,当初是她选择留在这里,怎么会嫌弃。就好比看中一个人的美貌,然后又要求财富、地位、才华还不如直接找个有财富的得了。
“真的不需要?我”
“再说屁话就滚。”
九卿闭嘴但也就安静了一会儿,他转移到另一个话题上。
“君莱,酒楼里那些公子哥一直很闹腾?”
不晓得九卿在这些公子哥扮演着什么角色,燕君莱问他:“你刚看见他们闹事了?”
“嗯。”
“那是谁先动的手?”
“仗着父亲可以监察百官,无所忌惮那位呗。”
燕君莱又勾住他脖子说着悄悄话:“我看那周敬其那一帮,没几个好人。”
“怎地你会如此觉得,为难过你了?”
“不算。”确实不算,就是口头拌了两句,也没明着拌,还是客客气气说的。
“确实算不上正派。”
之后,两人聊了半天,燕君莱赶九卿走,一直半送半撵他到大门口。
“快,喝完酒就快走,别烦我。”路过的人接连侧目,心想这家酒楼咋还兴这么赶客人,瞧着小白脸,也不像是吃白食不付钱的。
九卿舍不得离开,几乎是一步三回头。
“那我有空了来找你啊。”
燕君莱一瞬间脸黑,然后朝着九卿跑去,想踹他一脚,嘱咐千百道,别说认识她,偏不听。
见状,九卿拔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