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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想过来感同身受当个女配

乔笛虽然身体潜意识昏迷,意识淡薄,隐约还是察觉浑身上下散架般的痛~

从头蔓延至全身,滋味真不好受,但耳蜗迷途中嘈杂声环绕,具体是什么听不大清楚。

“救上来的快,肚子里的水也吐得差不多,就是腕骨骨折可得养一段时间,等人醒了就没事了,现在的女娃娃年纪轻轻就要死要活的,还知青呢,一点思想觉悟都没有。”

“好像是为了返城名额的事闹得,都闹到公社支书那去了。”

……

某小屋里,躺着一位面容俏丽的女子。

小巧玲珑鼻子,浓密的眼睫毛微微拨动,虽此时唇色已退,依旧能想象到她淡淡一笑百媚生的睡美人,娇嫩剔透的肌肤如凝脂般,妥妥青春活力的代言人。

伴随着窗子“咯吱”的摇动而小了下去,破旧的一张木板床上,乔笛早就醒了,躺在床上回味人生,梳理情绪。

复杂、难受、不安…

喉咙胸腔里面还弥漫着一股沙土味,呼吸也有些不太顺畅。

她睁着眼珠看着屋顶上贴着一两张张斑驳泛黄的旧报纸,屋顶不高,隐隐约约还能看清报纸上几个“大力发展”的清晰字体。

揪心的痛苦,与憋屈。

这是?

一贫如洗,一朝回到解放前的节奏?

乔笛睁开眼,印入瞳孔的,完全陌生的年代。

微风从床头边的木窗户呼啸着吹了进来,顶上边角起了的报纸被吹的哗啦啦作响。

乔笛动了动身子,左手手腕被夹板固定住,还能感觉到刺痛,她抬起另一只手,陌生的手掌,秀窄修长,手指又细又白,像是才从地里钻出的苗芽,这可不是自己的手。

乔笛捏了把,真痛,最后终于接受了自己穿书的事实。

她穿进了一本年代文,书中和自己同名又跳过河,那就是书中的大女配——女主的姐姐。

这本年代文,乔笛当时是为了打发时间看的。

一句话概括就是女主成为人生赢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兼虐渣渣的爽文,而乔笛就是那个恶毒的渣渣。

乔笛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原书中的剧情。

在资匮乏的七十年代里,书中的乔笛却不曾吃过什么苦,17岁的人生都是一帆风顺,直到拥有主角光环的女主出场,狗血的来了。

原来乔笛并不是乔家两口的亲孩子,当初两人的孩子不幸走丢,随后才收养了乔笛,但亲女儿出现了,乔妈妈看着自己的亲孩子,也就是书中女主李漫泥,后改名叫乔清倾,在农村里长大,受了那么多的苦,就把孩子接了回来,打算两个女儿一起养。

随后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知青下乡。

乔笛的文化程度比乔清倾的高很多,自然这下乡就到了她头上。本来女主发挥了善良的品质,说自己从小就会干活,能吃苦,下乡她去,本是一番好意,听在乔笛和乔妈妈的耳中就不是这个意思了。

乔笛觉得乔清倾是揣着明白当糊涂,就她不识几个字,下乡也轮不到她。

而乔妈妈则是心里愈发愧疚了,觉得自己的亲闺女吃了那么多的苦,不能再吃苦了。

这心里的一杆秤一旦稍稍有些偏斜,乔笛是能立马感觉到的,毕竟不管是不是亲生的,娘俩可是在一起生活了多年,这也为她后面黑化埋下了种子。

下乡之后没多长时间乔笛就受不了,难以下咽的食物、每天都吃不饱、干不完的活,不管你识多少字,在这就是要干活。

接下来的日子里,乔笛为了知青返城的名额,真是挤破了脑袋,她所在的生产队队长也透漏出会把她的名字上报到公社,但最后谁能想到返城的名额却落在了和一道前来唯一交好,另一个的女知青上。

顿时晴天霹雳,乔笛最后的救命稻草只有自己的父母了,她给乔妈妈和乔爸爸拍电报写信。

但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信件石沉大海,没有任何的讯息,在她决定回家看一趟的时候,收到了信件,却是乔爸爸要和她断绝父女关系,并且还要登报告知,撇的干干净净,受不了刺激的乔笛一时没想明白觉得走投无路,就在天没亮的时候,走到了村口,投了河。

乔笛投河被救之后,把一切都归到了女主身上,就开始黑化了,一路陷害善良努力的女主,无所不用其极的拆散男女主,但在她的各种阴谋下,男女主更是情比金坚,最后男主为了给女主出气,亲手解决了她这个恶毒的女配。

全书就这样洒了一波的狗血结束了。

妥妥一本虐渣爽文,当时乔笛看完还觉得虐女配虐的实在过瘾。

乔笛从来没想过会有感同深受当女配的人。

不自觉动了下,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翻了个身,床板摇晃了一下,发出“咯吱”声,有那么一瞬间背后忽然凉飕飕,人差点没晕过去。

“乔知青,醒了?”

床边泛黄的布帐被掀开,一个圆脸的小姑娘走了进来,她眉眼笑起来弯弯的,穿着白色衣,蓝色裤,两条乌溜溜的大辫子看着十分的有精神,她是和乔笛一起下乡的知青,但两人并不熟,而且又不在一个生产队上,乔笛在脑海里搜寻了一下,也没想起人的名字。

“你看能不能走,我送你回知青宿舍。”

圆脸姑娘看乔笛不说话,视线转到她固定住的左手手腕骨上,意识到她不方便,于是蹲下身去找乔笛的鞋,赤脚医生外面还有一些头疼脑热的病人,乔知青占着这里唯一的床位,赤脚医生已经说了好几遍把人抬走。

乔笛刚刚迷迷糊糊的时候也注意到了,她顿了一下:“嗯”了一声。

随即,麻利的从床上起来,但她的鞋早在跳河的时候不知掉哪了,哪有鞋给她。最后还是赤脚医生的媳妇找了双不合脚的让她先穿回去,并说了好几遍让她记得送回来,毕竟现在的年代,谁家也不富裕。

布鞋面上还沾着泥,乔笛把脚塞进去,看了一眼自己行动不便骨折的手腕,觉得接下来的日子有的折腾了。

“你也别计较,人大队长也是没办法,第一次救你上来,还没回神你又跳下去。”

救人的时候哪管手里轻重,能捡回命就不错了。

乔笛:“……”

她还以为是在河里撞到了石头,原来是被人打骨折的。

之后,了解到圆脸姑娘叫李喜,送乔笛回知青宿舍之后就走了。

这个时候,大多数的知青都在地里拔草翻地干活。

乔笛走进来的时候,却看到靠门的床边坐着一个人。

她看到乔笛,愣了一下,视线飞快的就移开了。

两人谁都没说话,乔笛凭借着记忆,找到自己的床位,她先是把借的鞋子换了下来,穿上自己的,然后拿了床下的红通通的搪瓷盆,打算去打点水擦擦身子。

“乔笛,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你,把发夹还我吧。”床边的人说话声音特别小。

乔笛脚步一顿,她一只手被夹板固定着,另一只手端着盆,索性把盆一搁:“发夹?”

乔笛的语气完全是没弄明白什么发夹,也没再看她一眼。

而对面床边坐着的人,穿着一件浅紫色洗得有些发白的宽松衬衫,眼神呆滞。

才从赤脚医生楚回来,乔笛现在头微微有些晕眩,还没回忆起这位是谁的时候,床边的人“噗通”的就朝着她跪下来了,这一跪,乔笛下意识退开两步:

“周慧颜,你跪我做什么?”

“乔笛,就当我求求你,你把发夹还给我,我知道你恨我,但我没办法,我对象已经回了城,我不能再耗在这里。”

周慧颜,书中乔笛下乡时唯一交好的女知青,也是抢了这次乔笛返城名额的人。

公社公告返城名额的那天,乔笛看到周慧颜的名字出现的时候,她感觉自己被背叛,什么也没想就去找了生产队的队长禾功文,结果在禾功文的办公室好巧不巧捡到了属于周惠颜的发夹。

乔笛家里情况好些,波浪款带着几颗珠子点缀的一字夹只有她有,她只给过一个人,那就是周慧颜,一个女知青的发夹出现在一个生产队男同志的屋里,紧接着乔笛的返城名额被换了,这里面的弯弯绕绕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想要回城的乔笛不管不顾的就把事捅到了公社里,闹得沸沸扬扬,不管事情是真是假,现在都在传,周慧颜和快四十岁的禾队长睡了。

而那个作为证据的发夹还在乔笛的手里。

“你要发夹,我给你。”

乔笛走到自己的床位,拉出床底的一个大袋子,费力的用一只手从中刨出一个木盒子,打开,把里面波浪款的一字夹拿了出来。

周慧颜没想到乔笛突然这么好说话了,平时都是挑剔又高傲,自己抢了她的返城名额被她告到了公社支书处。

虽然,现在还没处理出结果,但她这几天被人指指点点,脊梁骨都快被戳破了,她甚至已经想好乔笛不把发夹给她,她该怎么做了。

下乡的日子苦了些,但她何时遭过这样的罪,对乔笛又气又怕又恨。

乔笛知道书里的原主可没把发夹给周慧颜,最后周慧颜反咬一口,说这种发夹只有乔笛有,她只不过是借了用用,两人掐的头破血流。

乔笛拿着发夹,她没立马给周慧颜:

“周慧颜,这发夹说到底也是我送你的,给不给你在我,但现在我也不想留着了。”

她说着把发夹递了过去,在周慧颜接过的时候说道:“这是见证你得到返城名额的东西,我想你应该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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