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两个人去了篮球机边上。
那时机器全满,都有玩家在游戏中,汪屿原本想先和她去其他机器那里赚点奖券,却发现郁芃冉早就定在了原地,视线直直落在那个正快速投篮的玩家身上。
汪屿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
那个玩家确实速度很快,但命中率并不高,只是赢在能快速把每个落回原位的球捡起来扔出去。密集的投篮必然会造成多个篮球之间相互碰撞,偶尔会有“漏网之鱼”借助碰撞的力量掉进篮筐。
分数增长的速度与他投篮的效率并不成正比,甚至有一段时间分数岿然不动。
不过这人确实吸引了好一些人的视线,大概是衣着新潮使然。郁芃冉平时挺喜欢的oversize风格被他消化得还不错,松垮的衣服配上夸张的图案,和反戴的棒球帽加起来,倒还有点学生的感觉。
听周围人的议论,汪屿大概明白了,这人横在胸前的小包和脚上踏着的球鞋大概都是最近断货的新款,据说当初刚上架的时候还得抽签摇号才能有购买资格,现在要再想买就只能等二手或者干脆买仿货。
难怪。
这个时代的人们总爱追逐潮流,但凡商品被打上“限量”“抽签”“绝版”之类的标签,必然会吸引一些眼球。再暗中铺广,让一些KOL隐晦地带货,热度想低都难。
至于这种行为,在他当初读书的时候就听教授仔仔细细从头到尾分析过一遍,当时教室里不少人都发出了恍然大悟般的惊呼。
说好听点,那叫追逐时尚潮流,或者是力争成为时尚弄潮儿的一份子;说难听点,那纯粹是从众心理作祟。
这个道理很好解释:
为什么全新的时尚潮流总是被一小撮人最先发现然后推广到全人类呢?因为人家偏偏没从众,人家偏偏没在上一次时尚潮流的巨浪中随波逐流。
汪屿很清楚地知道他的审美和现在大部分人的不同,他鲜少买颜色鲜艳的衣服,就算颜色稍微活泼一些,衣服也必然没有大面积图案。
他不喜欢出众,走在路上的时候只希望自己能安然无事地快速抵达目的地。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当初他在手臂上文了那么大一束玫瑰花之后会觉得很别扭,因为此前并没有在自己身上见过这么大面基的图案,更何况是这样跳脱的红与黑的组合。
汪屿不以为然地移开视线,却察觉身边的小可爱正在拽他的袖子,下意识微微俯身凑过去听她说话。
“你投篮命中率怎么样?”
他倒是诚实:“应该不怎么样吧,当初学校组篮球队的时候我就是个后卫。”
郁芃冉眨巴眨巴眼睛,一开始还信了他的话,反应了几秒才突然明白过来有哪里不对劲:“后卫是不是负责带球过半场然后传球给队友制造得分的?”
“宝宝知识面很广,重点表扬一下。”
“所以你命中率应该很高才对呀。”
“怎么说?”
“你命中率不高的话,传球给队友的时候万一丢球了呢?而且后卫也不是不能投篮得分吧?过半场之后可以远距离三分制造logo shot,也可以近距离快攻得分,还可以上篮得分呢。”
他这回倒真有点惊讶了:“你怎么连这个都知道?”
郁芃冉脱口而出:“学生时代我也是看过好多场球赛直播的好不好,当初我身边还有个吵得要命的解说呢。”
话一出口她就知道自己说多错多了。
为什么要在他面前提起自己的学生时代!提到就罢了,怎么还说那么多!
要命了。
果然,汪屿的表情霎时间变化了好几轮。
在她惴惴不安的等待中,他最终还是笑着把她拉到自己身边,小心护着她的手臂:“多了解一些东西也不是错,指不定未来某天能用上。我当初也是对文学很好奇才去修了个学位,现在阅读名家作品的时候依然觉得很有亲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