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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

暖黄色灯光填充了一室的色彩,那位年轻的母亲坐在轮椅上。她抬头,让白恬看清了她的模样,有一瞬间的恍惚。  她的面容是年轻的,却透着病态的苍老。    白恬礼貌地问好,得到沈嫚迟钝的回应。  程景行已经照顾好母亲吃饭,他把筷子递给白恬,“吃完饭再走。”    沈嫚的性格是温和的,长相也是温柔的,和程景行不太像。她看过新闻上程升的样子,白恬想他的性格长相都偏向父亲。  是凌厉的,眉眼间有锋芒。    “你妈妈生病了吗?”白恬在餐桌旁坐下,低声问他。  程景行的声音让人分辨不出他的情绪,“肌萎缩侧索硬化。”  肌萎缩侧索硬化,别名渐冻人。并发症呼吸衰竭,预后不良,多数患者于出现症状后三至五年内死亡。  是一种绝症。  白恬张了张嘴,却又发现说什么都很无力。    程景行不在意,“在想什么?”  白恬老实回答:“想安慰你。”  小姑娘是真的可爱,一边手抱着碗,一边手拿着勺子,小口小口地在喝粥。    她没有久待,吃了饭就要走。程景行从房间里给她拿了件干净的大衣,他个子高,衣服的号码也大,给白恬穿起来,能兜住她整个人。  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    程景行要送她回家,她想拒绝,可是连沈嫚也是万万不同意的。    这座繁华的城市,七点,车水马龙。有刚下班的白领,有正出门逛街的小夫妻,有成群结队一起开始夜生活的年轻人,有惬意散步的老年人。  程景行走在前边,白恬隔了一小步的距离跟在后边。穿过马路,走过大街,从破旧的老城区到热闹的市中心,再到安静适宜居住的高档别墅区。    那时所有人都还没离开,在爱的人的庇护下,谁都还没学会成长。  她还是傻白甜,他还是那个小混蛋。    把她安全送到家,他也就该走了。  白恬在程景行要转身离开时问他:“你周一会来上课吗?下周的最后三天期中考了。”  虽然他总是没个正行,也不算个好学生。可他以往都会按时上课,就算他从不按时交作业,也不正经听课。  只是这一次,他真的好几天没来学校了。    他轻笑,声如碎玉:“你这么想我了吗。”  陈述句。  “那我就去吧。”    白恬想他其实也有点像他的母亲,他也是温和的,在她面前从没有什么大脾气。  他偶尔实在地笑笑,便恍得她满目璀璨阳光。    “更重要的是,他非常干净,这既是指他的五官样貌,也指他的家世出身,他还有着那种特别的、得自于美的洁净感觉。”  ——菲茨杰拉德《美与孽》    .    白恬第一次觉得周末那么难熬,她总觉得惶惶不安却又不知道为何,就盼着时间过得快一些再快一些。  急于求证,他那天的答应,做不做数。  那个周一,她起得很早。  她在甚至破天荒地坐在床边看着衣柜开始思考自己今天的衣着。她换上最新的那条小裙子,还擦了薄薄一层口红。  十七岁的小姑娘打扮着自己,要去见还未撞她心口的小混蛋。    铃声响起之前很久,她就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时间好像很快又好像很慢,班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可是都不是他。白恬认为是自己来得太早了,可是……  一直都不是他。    为什么会有种很不好受的感觉……    那时候白恬还什么都不知道。  都说“最喜江南草未凋”,这个冬天终于以一场特大寒流宣告它的到来。  也是这个冬天,沈嫚如医生预料的那样,死于肌萎缩侧索硬化的并发症。    .    “2013年11月5日    那天他母亲大殓。    好像是从那天开始,我和他就是绑在一块的了。”    .    S市的降温一直在持续,凛冬的意味便浓了起来。  程景行还是没有来上课,说到底白恬是在意的,那天他分明说了这周会来上课。    放学的时候有多事的人讨论起许久没来上课的程景行,正准备离开的白恬,脚步一顿,听那人说道:“我听我家里人说,好像今天是他姑姑大殓。”  如雷贯耳,白恬瞬间僵在原地,手脚冰凉。别人或许不知道但她很清楚程景行的姑姑是谁。  刚刚见过的人,再听闻他人提起时,却是她的死讯。    这个时间并不安静。  隔壁的孩子哭闹了,楼下的夫妻又吵架了;炒菜的动静也响起了,家长又在教育孩子写作业。  就是这样一个只有早晨和傍晚才打得进一点点阳光,治安很差,噪音也很大的城市边角的一栋小破楼里,那个人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  没有抱怨,没有不满。    沈嫚的亲戚朋友很少,所要招待的时间也不多,此刻这间小小的屋子里的人都已经离去。  他坐在沙发上突然有些想笑,没想到这么快他就真的成为孤身一人。  他向身后倒去,仰靠在沙发的靠背上,一只手臂挡在眼睛上。  极尽懒散不羁的模样。    像是所有的声音响动都远去,思绪飘到很远的地方。  那时候母亲还没有得病,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虽然并不富裕但也不至穷困潦倒。每天放学时遥遥望见母亲在校门口等待的身影,就会一路奔着跳着越过同样在等待孩子的那些家长,到母亲的面前。  细细回想,好久没有跑着去见一个人的那种快乐了。  是谁说过的,孤独不是这世上只有你一个人,而是在这世界上你一个人已经成了一个世界。    他听到并不连贯的脚步声,似乎走得不太顺畅,渐渐地靠近再靠近,最后停了下来。  他听到她的声音,微微带着喘息。他微微坐得端正了些,睁开眼,见她站在门口以手扶着门框在平复着呼吸,像是他的世界正在天际泛白,而白昼就此来临。  他从没想过她会来。  她说:“程景行。”  那三个字在她舌尖上打了个弯再传出来便有些不同的感觉,软软的,似在撒娇。  这是她第一次很认真地唤他的名字。    他也不知道当时心里在想着什么,他对着她张了双臂,看着她小步紧跑地扑向他的怀里,他慢慢收紧手臂将她牢牢地所在怀里。  原来被人以小跑着迎接是这样的感觉。    白恬是跑着来的,上一次来的时候有程景行牵着,这一回她自己走得磕磕绊绊,粉色的棉衣上沾了一片的灰,脏兮兮的。  门开着,她看到门口的花圈以及桌上的黑白照片。她看到了似乎对此没有丝毫伤感的程景行,他甚至是挂着笑的。他坐在那,像独自隔离出了一片天地。    他坐在窗子底下的沙发上,一部分的夕阳余晖印进屋子里,在他周身笼罩一层光晕。  听见声响,他把手放下,看见她的一瞬间,陡然就笑了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见他穿上笔挺的西装,虽然年少已是光华自蕴,眼落星辰。  他朝她张开双臂,她几乎是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地奔向他。    他说:“傻白甜,我真的变成一个人了”    白恬给了他一个大力地拥抱,从他怀里退出来,她留下一句“你等等我”转身往外跑。  楼道里传来小姑娘的脚步声,渐行渐远。S市的十一月,天色暗得很快。  没有灯,室内一片漆黑。  往常的这个时候,沈嫚一定开着灯在等他回来,顺便看看书。    这一片老城区很吵闹,他安静地听着楼道里什么时候再响起脚步声。  直到听见噪杂中的一阵声响,这脚步声显然比离开时要沉重许多。他跑到门前,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景象。  楼梯拐弯处,小姑娘弯着腰把手撑在膝盖上,累得连气都喘不匀。脚边立着一整箱百威啤酒。  五百毫升,十八听一箱。    发现他站在门前,扬起脸对他笑得傻乎乎的,“你快来帮帮我呀!”  她一定没发现,她当时的语气里撒娇的意味有多浓。    程景行走下去,却是先抱起她,把她在屋子里放下,再走出去拎那箱啤酒。  程景行拿下巴指了指那箱啤酒,问她什么意思。她站在原地笑得一脸傻白甜,“我请你喝酒呀。”  白恬跑去拆箱子,她没有剪刀,就徒手拆。好半天才把箱子给打开,她拿起一听,举到他面前,“给你!”    程景行接过,连同她的手一起攥在掌心里。  他本来以为自己早已做好心理准备,他也已经强大到无以复加,可是这一刻他竟然想要热泪盈眶。  他把束缚又繁琐的西装换下,换上他一贯爱穿的连帽卫衣,两个人面对面地坐在地上,一人抱一听老百威。  大概是因为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他没有用他常用的香,身上只有一些淡淡的洗衣液的味道。  像是他最原本的干干净净的样子,只有她一个人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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