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苍蝇,卧槽。”唐宋拿起杀虫剂就是一顿狂扫,顿时,一只只苍蝇不要命的往下掉,与此同时,脑海中响起阵阵提示音。
“击杀一直苍蝇,你收集到05单位血能。”
“击杀一直苍蝇,你收集到05单位血能。”
“击杀一直苍蝇,你收集到05单位血能,你目前一共拥有5023单位血能。”
差不多喷射了两分钟,唐宋才把面前的苍蝇消灭完,而此时,他的脸上也不由自主的浮现出满意的表情,又是200血能进账。
这已经足够他培养出一只三级的蚁王出来。
公园里,人来人往,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人,三教九流皆有。
唱戏的,打太极的,跳广场舞的,还有各种各样的小贩,风味小吃,俨然像一条集市。
唐宋的行为虽然奇怪,却也不是那么引人注目。
唐宋很期待,如果蚂蚁进化到三级,会出现什么变化呢?
就在他想要试验的时候,前方一群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上,咬他。”
说话的是年男子,声音略显轻浮,让人很不喜,唐宋不声不响的走进人群中,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一起。
石桌上,摆放着一个面盆大小的蟀钵,原来是两人在逗蛐蛐。
一般来说,喜欢逗蛐蛐的大多都是中老年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老人的对手竟然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
至于那个老人,唐宋经常见他在公园里遛鸟,算是面熟。
“好,金头大将军,干得漂亮。”男子很兴奋,对着蟀钵不断挥舞着拳头。
很快,其中一只斗蟀蜷缩到一旁,身子瑟瑟发抖,看到这儿,大家都知道,它已经败了,没有了再战的勇气。
“秦老,我这只斗蟀怎么样?可还入得你的眼?”说话的是另一男子,长相十分帅气,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眉宇之间流露出一丝不对称的冰冷。
唐宋看向他,才明白过来,这位才是真正的主角,那位中年男子只是他找来的枪手而已。
“秦老,这只斗蟀是我托朋友从藏区弄来的,我知道您喜欢蛐蛐,算是小侄的一番心意。”帅气男子的语气十分恭敬。
听到帅气男子说将斗蟀送给秦老,旁边发出一阵惊叹。
“从藏区弄来的,那价值肯定不菲。”
“这只斗蟀个头那么大,少说也得有30吧,这么大的斗蟀可是很少见。”
确实,这是蛐蛐个头比一般蛐蛐大了不少,一般的蛐蛐体型只有20左右,25已经不大常见,更不要说30了,那是接近三厘米的距离,再加上这只蛐蛐颜色比一般的蛐蛐要深,不用想也知道,这是斗蟀中的极品。
这时候,与老人一起的另一个老者开口:“老秦呐,你那只斗蟀显然已经不行了,这只斗蟀少说也得五六万,你不是要参加三城联盟的比赛”
“卧槽,五六万,你大爷。”这次唐宋是亲眼目睹,可谓是长见识了,虫比人贵,就这么小的一只虫子,竟然要五六万块钱,这世道。
老人微微侧目,眉头不经意一抬,有些心动,金头大将军确实是一只猛蟀,他也的确想要,但是,这斗蟀却不是那么好收的。
眼前这男子虽是他的晚辈,但一旦收了他的东西,人情就欠下了。
权衡过后,老人还是收下了这只蛐蛐。
至于那只战败的斗蟀,已经没人管了,躺在一旁一动不动,紧贴钵底的地方,有浊青色液体流出,显然已经不行了。
等所有人走后,唐宋走上前来,将蛐蛐拿起。
从老人的对话中,他发现这是一个暴利行业,区区一只斗蟀就要卖五六万块钱,比他一年的工资还多。
大学毕业后,工作两年,省吃俭用存下三万块钱,却连一只蛐蛐都买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