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出来,你小子心眼还挺多啊!”
两人一起找了家西餐厅,坐下之后,洛雁眼中带着丝丝杀气说道。
“心眼?什么心眼?”
陈易咽下去一口小牛排,装傻充愣。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敢说这些金条不是贼三的?”
洛雁声音冰冷,眼光若利剑,仿佛要把陈易刺个透心凉。
“大姐,你属狗的啊,说翻脸就翻脸”,陈易抱怨,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我又帮了你一个大忙,你就这样对待恩人?”
其实,在他想要拿出金条的那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个结果。
“我是一名警察,打击犯罪是我的使命,而你现在就在这一列!”
洛雁的话让陈易不寒而栗,这个女人想要玩真的。
“说这番话,你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还是以警察的身份?”
陈易放下刀叉,迎着洛雁的目光直视过去。
他本来感觉和洛雁已经是朋友,这些金条的来源洛雁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自己帮了她不止一次。
而且,自己又非偷非抢,是警察没能耐从贼三嘴里套出来,他拿到这些金条纯粹是靠本事,与警察有和何关系?
但他还是小瞧了洛雁,小瞧了这个行事风风火火,但内心却坚持原则的女人。
朋友的身份还是警察的身份?
洛雁一时难住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难不成真把陈易依法拘捕?
她只是觉得陈易不应该犯错,应该把贼三所有财产上交。可陈易没有这么做,为了帮自己出一口气,暴露出来。
至于该怎么做,她却没有想好。
按照她做人原则,按照警察规章,她应立刻将陈易抓回去。
一直把打击犯罪作为自己职责的洛雁,第一次犹豫了。
她也知道,陈易把她朋友才会这么做,难道自己要在朋友背后捅一刀子?
不知何时,洛雁在心中,也把陈易当成了朋友,把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小男孩,处处透着奸诈,却屡屡帮助自己的小男孩当成了朋友。
是啊,他一次次帮助自己,而自己给了他什么呢?
他举报“金店劫匪”的窝点,自己事后却“冤枉”他非礼。
他找到贼三,却因为自己的疏忽,受伤入院,若不是那一丝运气,或许自己永远见不到他了。
现在,他又帮自己出气,难道自己真要把他抓进去?
洛雁愣在那里,不知该如何是好。
该怎么做啊,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欠了他那么多,非要按章办事,将他抓捕归案?
唉,放他一次吧,就当公安局对他的补偿了!
即使真的把他抓回去,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金条就是陈易从贼三那里偷的,到头来还不是把他放了?
她很艰难的为自己找了一个不抓陈易的理由。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或者说,以后再有这种事情别让我知道!”
洛雁犹豫良久,终于下定决心。
话一说完,她便没有再多看陈易一眼,起身离去。
不是说她多么讨厌陈易,而是她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借口,不想再后悔,或者说,趁后悔之前快点离开。
陈易看着洛雁决绝的背影,不由摇头苦笑。
他这种野狗一般讨生活的人,或许还真不能融进洛雁的世界里。
自古以来,侠以武犯禁,江湖中人和公门中人是天生的死对头,这是从他们的生存方式就决定了的,谁也改变不了。
社会已到二十一世纪,江湖环境虽然极度萎缩,但却仍然存在,陈易从表到里都是个彻头彻尾的江湖中人。
而洛雁,是一名警察,一名以打击犯罪为天职的警察。
立场不同,生存方式不同的两个人,怎么会成为朋友呢?
陈易感觉自己一开始就忽略了这个问题,她今天没有抓自己,已经是给足了面子,再有下次,或许她还真会毫不犹豫将自己逮捕。
他盯着洛雁远去的背影,忽然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在陈易眼中,洛雁头顶正上方一股黑色的雾气正缓缓上升,浓郁如黑色幕布,随着她的脚步,前后摇曳。
煞气!
煞气是如此强烈,比医院里那些若有若无的丝丝缕缕,强烈百倍。
“黑为坎水,警察也即古代所言介胄之士,为离火,坎上离下,卦象水火既济,初吉终乱,离卦即其本身,是体卦,坎水用卦,水克火,体克用,大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