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处理案件的警察很年轻,人也和气,告诉我根据当晚的监控来推测,我爸是穿越马路时,被一辆超速的私家车撞到的。
那车主太惊慌不小心倒了回来,又压了一遍,等把人送到医院,抢救到一半时人就死了。
对方律师提出要私了,我坚决不同意,我不要钱,我要那人赔我爸一条命,他哪里是不小心,明明就是想直接压死赔一笔钱了事。
警察见协商不成,打了个电话离开了,再来时又换了个人,说辞也改了,态度极为不好,硬说是我爸闯红灯,才会被车撞死,警告我最好私了。
不用猜都知道是被对方收买了。
我提出要看监控,可警察说警方监控录像是不对外公布的,只有在进入法律程序后,才允许作为证据进行提留。我又提出要上诉,警察说上诉的话得请律师,律师费很贵,诉讼过程很长,最后也不一定会赢。
第二天晚上,有个人送来五十万现金,威胁我如果执意要上诉的话,说不定我的家人也会出什么意外,还说这种交通事故走法律程序最多赔十万,他们给五十万已经够多了。
那时候的我毕竟年轻,没经历过什么事,而妈妈精神不好,弟弟又太小,根本没人可商量。
考虑再三只好拿了钱,抱着爸爸的骨灰盒,带着妈妈和弟弟回到了东县的家。
而撞死我爸的那个人,自始至终都没有露面。
把爸爸葬下后的第二天,妈妈竟然偷偷喝药自杀了,抢救过来没多久又生了场大病。
病好后还是郁郁寡欢,身子也一日弱似一日,求医问药许多年都不管用。
其实我知道,这是心病,心病需要心药医,可药却已经不在了。
弟弟还年幼,妈妈倒下了,我不能再倒下,所有的生活重担全落到了我的肩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