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外面响起了警笛,这些人都是寻常老百姓,听到警笛就以为出了了不起的事儿,视线从穆绵家的吵闹转到警车上。
几个穿制服的警察分开人群上前,其中有一个亮出警官证,“谁是穆绵?”
穆绵一愣,莹白的小脸儿闪过一丝慌乱,没等她开口,冯素珍指着她说:“警察同志,她就是,快管管这个不孝女吧,连我这个当妈的都要打了。”
穆绵咬着下唇正要辩解,忽然有两个警察上前制住她,其中的一个把明晃晃的手铐铐在她纤细的手腕上。
“你们干什么?”穆绵慌了,这种情景只有在电视上才看过,感觉戴手铐的都是十恶不赦的罪人,怎么她也会被抓。
“穆绵,你涉嫌故意伤害本市男子邵明浩,还有伙同放火,跟我们回去调查。”
穆国瑞慌慌张张的说:“警察同志,这不会有什么误会吧,绵绵她”
冯素珍立即把他拉到身后,大声说:“你添什么乱,她做没做警察会调查清楚的。”
穆绵就这样被带上了警车,她低着头,耳朵里全是被人的议论嘲讽声,她使劲儿咬着嘴唇安慰自己,伤害邵明浩是自卫,也没有放火烧他们家房子。
一进刑警队,她立即就接受刑讯。
审讯室没有窗,一天四季都在桌子上开着一盏亮的刺眼的白炽灯,四周的墙壁做成纷乱的几何图案,不敢看,看多了会晕会头疼。
一男一女两个警察拿着本子坐在她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