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家伙,早晚灭掉你的骄傲。”
迈克尔比斯利恶狠狠的嘀咕一句跑回前场,到了前场,德里克罗斯仍旧将篮球交给他,仿佛没有半点状元心结。比斯利接到篮球面对着安东尼兰多夫的防守,他有无数种方式将篮球放进篮筐。但、也许大麻抽多了,他居然选择了最无脑的那一种背打。
难道他想向周围的总经理、球探展示他技术上最薄弱的一环?
很可惜,李观鱼只给了他三秒钟的展示机会,事实上他三秒钟也只是降下重心撅起屁股拍了一下球罢了。
啪!
李观鱼在跑动之中,突然一个滑步将比斯利手中的篮球刀走,没有半点拖泥带水。当然,他之所以这么简单的将篮球抢断,跟兰多夫的长手长脚以及比斯利背身技巧的拙劣分不开关系虽然兰多夫瘦,但人家蜘蛛般的身材可不是吃素的。
断下比斯利的篮球,李观鱼执拗的没有将篮球交给埃里克戈登,而是自己带球快速到前场,哪怕传给埃里克戈登这个球早就转化成扣篮了。但李观鱼有他自己的考量他需要在实战中找回他最佳运球节奏,毕竟已经将近三年没有打过这么强对抗的比赛了。
将篮球带到三分线,早早来到前场的戈登早已经爆出了打头的国骂,李观鱼听后并不理会,在德里克罗斯面前运了两个简单的胯下之后。突然如同陀螺一般急速旋转一周,而篮球也在整个身体的旋转当中快速的甩向篮板。
砰!
篮球重重的砸在篮板上面,然后急速朝后面反弹而去。就在众人茫然不解的同时,一道瘦长的身影急速的冲进三秒区,然后高高跃起,长臂接过稍稍有些偏的篮球,整个身体一伸展,手腕一抖,将篮球轻轻松松的放进篮筐。
狗屎。
李观鱼骂咧一句,转身回到后场,连兰多夫的示好都没有理会,显然他对自己传球技巧的生疏感到不快。
容易走神,大局观欠缺,传球有一定想象力。
许多球探在本子上写下这么一行评价,显然,他们把李观鱼不把球传给埃里克戈登想成了走神大局观不强。
唯独迈阿密的球探一如既往的挖掘李观鱼的优点:有一定节奏掌控力,传球想象力十足。也不知道今天怎么地,这位名字叫做道森海威尔的球探越看李观鱼越觉得顺眼,难道是因为他拥有八分之国血统的缘故?
回到后场,德里克罗斯这一次没有选择传球,他觉得应该表现一下自己了,现在比斯利已经陷入泥潭,他不可能不断喂球使这个竞争对手慢慢的爬出泥潭。
面对着李观鱼狗皮膏药式防守,德里克罗斯的解决方法简单粗暴直接利用身体不断的冲击,来回冲击。不过李观鱼弱不禁风的身体看起来还真有几分硬气,每次被撞开几步之后又大无畏的贴上来。哪怕德里克罗斯都能听见李观鱼的吃痛声,但该死的李观鱼望向自己的眼睛依然倔强。
德里克罗斯很讨厌这种眼神,因为它看起来像是在笑自己对它无可奈何。
年轻人都是受不了刺激的,所以,明明他可以直接利用撞开的空挡变速过掉李观鱼却没有选择这样做,而是一次又一次的试图将李观鱼击倒,或者说想从他那双该死的黑色瞳孔里看见胆怯。
可,回答他的依然是骄傲。
两人缠斗了十秒,德里克罗斯终于在梅奥的要球声中醒悟过来我上当了?
醒悟过来之后,刚想变相,篮球却脱离了手掌的控制。
啪!
篮球被打出界外,而那个该死的黑头发则倒在了自己的脚下。
兰多夫见摔倒在地,连忙过来将其拉起。被拉起之后,德里克罗斯清晰的从李观鱼的嘴角看见了殷红的血液,但他更不会忘记的是,他眼睛里的那抹骄傲、那抹宣告自己永远都不会被击败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