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要自杀呢?缺了男人活不了了是不是?你以为我是你啊!”我立刻反击,权把其他人当做了空气,但其实,我们也并没有将他们当做空气。
我和冯振阳看起来是在互相鄙视,事实上,不过是故意满足了那些人的八卦之心,这喂饱了吧,他们就不会问出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自己开口说,总比从别人口里说出来要舒服得多。
我俩这一唱一和的,旁人倒是没了什么话可讲。这一顿饭倒是吃的自在,因为全程没有人再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吃完了饭,一帮人又吆喝着去唱歌。冯振阳唱歌好听,我自认唱的也不差,可到了冯振阳跟前总归还是差了那么一大截儿。于是他就没完没了的唱,整个一麦霸。高中时代的冯振阳无论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如今开同学会也是一样。
他的身上仿佛有一种特殊的光彩,尤其是在唱歌的时候,旁边的人几乎都是黯然失色。
高中那会儿,我之所以有那么一段时间暗恋冯振阳,其中也与他的歌声密不可分。
曾几何时我还明目张胆告诉冯振阳说,我喜欢你的歌声。然后他笑着说:“我也喜欢我的歌声!”
我心里说不出的感觉,从此以后再也没夸过冯振阳唱歌,那种心动的感觉,也随之渐渐消失。许是年纪大了,变得爱回忆了。现在看到冯振阳唱歌,又看到班里一帮同学,不知不觉竟想起了过去那些事儿。
但无论冯振阳唱的再怎么好听,我也始终无法再夸赞他,总觉得怪怪的。
然而,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我的计划里是吃完喝完就回家,可不想跟这帮人喝的酩酊大醉,指不定明儿个就上头条了。
谁知道刚刚出门,忽然就冒出一只手搭在我肩上,我吓得一抖,以为是遇上变态了。被变态骚扰这种事儿,我不是没遇到过,所以会敏感一些,差点儿就叫出声。
“沈佳瑛,干嘛这么急着走?”这是冯振阳的声音。我顿时松了一口气,并且暗自庆幸没有叫出声,也没有拎着包包,或者脱下高跟鞋把他打一顿。
我回头,故作镇定,顺便拉下他搭在我肩上的手道:“不走要干嘛?上头条?咱们班那帮损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冯振阳并没有搭理我说的话,神情颇为奇怪,看着我半许,眼眸里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你都听见了,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