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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中文 > 太平令·一曲南风 > 第六章

第六章

我与长越并肩回庵里时,正路过一片桃林,虽枯枝已绿枝头点苞,但愣是一朵也没开出来。想着那摇落殆尽的梅林,不禁感叹,这世间好景虽不长,却好似那波涛一浪接一浪,总不无聊。造化之神可真有心。    我正感慨时忽然想起一事,拉住长越道:“你记不记得从前我们在此处偷过桃子?”    长越如今已破罐破摔,默许我将他的衣袍做抹布,此时竟能忍住没拂去我的手。他望了一眼桃林:“是你偷过,不是我们。”    “那你也吃了呀。”我打定主意要将他拖下水。    可我忘了,宋长越他是个无赖,无赖此时说:“当日我救了你,自然是要拿酬劳的。至于这酬劳从何处来,我可不负责。”    “……”    当年我才十二岁,是同长越给那向老师父做徒弟的第三年。那正是夏日炎炎万里无云的时候,流的汗比下的雨还多,老师傅打发我去拿些瓜果来解暑。但老师父自诩高人,不想暴露行踪,所以不能堂而皇之地回庵里拿去,只得舍近求远地从山脚下的农户处讨些。    可偏巧我们三人皆未带银两,正愁眉之时,老师父摇着破蒲扇对我道:“今年雨水过足,瓜果都不甜,买卖也差极。就老朽上山前经过的那桃园,就掉了一地,好生糟蹋。”    他拿着破扇子对我招了招:“小末呀,你且去摘个一篮来。咱们三人替那果农销掉一些,既免得他愁眉不展,又免得买桃之人花钱不值,就当日行一善了。”    当时的我何其纯良,竟然信了他的鬼话,屁颠屁颠地往桃林去了。到了桃林果见不少烂桃腐在地里,因此对他所说更是深信不疑。后来才知,是因桃子太甜被鸟虫吃了啄了才会落地。    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千挑万选选了几个卖相极为不错的。怀着壮士断腕的心态咬了一口却发现香甜多汁美的很,还直以为是自己眼光好手气好,于是越挑越起劲,装了满满一篮。    正当我摘的欢快时,不知从何处窜出了一只大黑狗,冲我直吠。好在那时我已学会轻功,都是上树摘桃也未被它咬上。可偏又学艺不精,跳不过三树距离,也逃不出这林子。况且那狗被训教的十分聪明,我每跳一棵树,它就追至树下骇人的吠。我无计可施只得挎着篮子坐在树上边哭边等桃园主人来现抓。    凌叔曾说,父王生前虽创下不少丰功伟绩,但因为人耿直也得罪了不少权贵。如今他去了,王府不似当年得皇恩庇佑,万事都应谨慎。若是给人抓住了错处,必定会小题大做被剥下一层皮。我坐在树上时,便一直想着这段话。方才我爬树之时不慎掉了小半篮桃,损失如此惨重,桃园主人必定是要扭我送官的。倘若判案的不幸是父王开罪过的人,那必定是要吃牢饭的,说不定还会连累凌叔和母妃。    我愈想愈心凉,干脆将错就错多吃上几个填填肚子,免得牢里不给饭吃。    宋长越就是在这时候来寻我的,他看了眼地下狂吠的狗,又望着涕泗横流啃桃子的我问:“你是打算吃独食?”    我看着蹲在另一棵树上的宋长越,狂喜不已,一边抹泪一边抽噎着说:“长越,你可来了,这狗都成精了,它不放我走。”    十六岁的宋长越看我一会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其后一发不可收拾,大笑不止。我被他笑的忘记了哭,平时目上无人目下无尘的宋长越从未这样笑过,肆无忌惮灿如春光。婆娑树影投映在他脸上,每一颗汗珠都盈盈如玉。    我曾以为之所以会喜欢上长越,皆因那日彷徨无助时,他替我打跑了狗,没让我去吃上一顿馊臭的牢饭。在当时的我眼里俨然一个英雄人物,由此因恩生爱。    但后来我便否认了这一点,如若那日来的是老师父,我最多在他来府里偷酒喝时,大方的多给他两坛。而不会似如今不管不顾的爱上长越一般,不管不顾的爱上他。因此为何会爱上长越这事,我无论如何也说不清楚。    此刻我的心上人笑意浅浅的望着桃林道:“也不知那只将你追的无路可走的大黑狗如今还在否?”    我提着手里没处丢的肉骨头道:“试试不就知道了。”这果园主人的家就在桃林之后不远,那日之所以大黑狗吠了半天也没将他一家引来,全赖巧合。他妻子那日中了暑热,他陪着下山请医去了。我因心怀有愧,第二天给他家送银子时才得知此事。    冬日已近山头,长越本不想去,被我硬拉了来。谁知还未到那果农家里,就在那半道上遇着那只大黑狗。那黑狗因尾巴不知何时被烧秃了,因此格外好认,可真是冤家路窄。    那黑狗一如当年,离得我们老远便开始狠吠。因当年之事,我到如今心里还有些惴惴然,便将手里的骨头丢了过去,不敢近身。谁知如此无缘,竟然砸在了它头上。于是它便吠的更猛了。它吠也就罢了,竟引出了大大小小七八只狗一起吠。    我一看这阵仗,反手拉起长越慌不择路的闷头直跑,一面跑一面道:“你父皇这江山治理的不错,不仅人给吃饱了,还能余粮养活一窝狗。”    长越好整以暇的模样,丝毫不像在逃亡,看了我一眼道:“你确定不是因为当年我们打了他的狗,他觉得一狗不足以堪当守园重任,索性养了一窝。”    身后狗声不断,看来那狗固执的一如当年。我们直穿小林道来到了宽阔些的山路上,可那狗依旧不放,我很怀疑它是不是记起了当年的仇,雪恨来了。且糟糕的是,它似乎还是那窝狗的头,它不走,其他的也不走。    我们二人被一群狗追的落荒而逃,也很是个传奇。但随着一抹如电闪般的白影窜过,追在身后的那群狗,瞬间脚底打滑,掉了头,嗷嗷叫着四处逃窜。    长越将气息不稳的我拉至身后,从腰间拔出了寒光闪闪的匕首。我微喘着气,越过他的肩头,看清了前方的白影。一身纯白毛发油光水亮,毫无杂色,体型较寻常犬类要大上许多,四肢修长耳尖眼锐。步伐优雅而轻慢,然双目森冷,直瞧着我俩。我不禁感叹道:“好一只大狗。”    宋长越机警地目视着前方,声音沉冷道:“那是头狼。”    我猛然一愕,来不及思考先抓紧了他的手臂。窥着前方那白狼道:“上林苑中也有狼,可从不曾见过这样的。”    长越拍拍我的手背道:“听说狼肉滋味不错,正好给你开开荤。”我这才想起,每年围猎时,长越都是收获最丰的大赢家。心中的不安顿时消失,甚至还有些同情那只大白狼。长越在评测那只狼的战斗力时,我已在想王府里负责掌勺的阿蹄师傅对这狼肉有没有研究。    阿蹄师傅是父王从军中带回的,据说野草耗子都能做成一道珍馐美味,这狼肉应该也不在话下。我得出这结论时,只听得从身后传来一声响亮的口哨,那白狼便如雷电一般越过我们向后奔去。长越一听那口哨声便知是家养的,遂将匕首插回剑鞘之中,藏于袖内。    我回头便看见一辆四角马车,此车虽未镶金镀玉、雕龙刻凤,但也极尽巧工,像是寻常富贵人家。只是马车两侧分列了四匹高头大马,马上之人皆魁梧不凡,又不似寻常家丁,一时难以分辨。    此时从车上走下一袅娜女子,细腰修眉,顾盼神飞。她热情讨好地欲抚白狼,可白狼迈着轻盈步伐傲然无视,直窜入马车之中。帘动之时,余光瞥见一只修长的手轻抚狼身,肌骨匀称十分好看,白狼乖顺地蹭了蹭它的手背。车帘被守在车旁的黑脸侍从及时放下,未能多看。    那下车的姑娘微有不甘地瘪嘴,回头望向我们,目光停在长越脸上时微微一愣,只片刻含笑向我们道:“此狼乃鄙家爱宠,方才小女见二位被恶犬所袭,才放它出来吓唬吓唬那恶犬。二位不必惊慌……”但看我们似乎并未惊慌,于是改口道,“二位也真好胆色。极少有人见了阿雪而不惧的。”    里头传出狼嚎两声,那姑娘却狡黠一笑,鬼灵精怪。    确定他们并非皇族贵戚后,我这才松了口气,道:“多谢姑娘仗义相助。”    那姑娘并不邀功,笑说:“怕是我不多此一举,你们也能自己解决。”    我笑道:“不然,若非姑娘此事也不能解决得如此轻松。”    那姑娘甜笑着朝车帘处看去道:“看来我也不是做了无用功嘛。”想来这话并不是说与我们听的,只见她抱拳道:“那咱们山水有相逢,后会有期。”临上车前,又瞥了长越一眼,方才离去。    此时日已偏西,斜阳残照橙光大作,山风渐起。长越将我送至庵堂的山石阶下方停住,他将我的衣领拉紧了些道:“上元将至,早些回城。”    我点头道:“明日便回,你路上小心。”    我在原地站了许久,直到他的身影没入林中一点不见。真道是:相见时难别亦难,相思如药苦心肠。我进庵门时一面念着酸诗,一面想着如何解释这半日不归,还有被我们刻意甩掉的护卫。真是苦哉呀苦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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