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敌羞,吾去脱她衣!
红黄色的闪电长矛直接射中浩克的胸膛,在这么短的距离,再加这远远超过浩克反应的速度。
“砰!”
一声巨响,浩克倒飞而出,把后面店铺的玻璃砸了个粉碎,躺在地不省人事的晕了过去。
就算是浩克,受到这种程度的攻击,绿色胸膛此刻也是一片焦黑,隐隐传来某种肉香。
这也是浩克自诞生以来,第一次受到这么严重的伤势。
张杨的闪电长矛的能源核心不是电,也不是雷,而是宇宙中最为神秘的神速力!
神速力这种伟力,就算是张杨现在,应用的也十分粗浅。
好不容易忍住体内剧痛站起身的憎恶回头看了一眼昏迷不醒的浩克,本就丑了吧唧的脸变得更凝重了,怒吼了一声,仿佛要用吼声为自己壮壮胆。
“我!绝不会败在一个普通人类的手里!”
憎恶仰天长啸,内心满是不甘,他不甘心。他为了力量,不惜把自己变成这副不人不鬼的怪物,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普通人类却拥有着打败自己的力量!
“打赌么?我猜你会!”
张杨自信满满的胜券在握。以他如今五马赫的速度,憎恶根本连他的动作都看不清。只能任他攻击,简直就是一个人肉沙包,而张杨的攻击,又足以击破他的防御。
憎恶原本是一名名为埃米尔·布琅斯基的精锐士兵,战无不胜,堪称都市文一代兵王的那种。
后来被浩克打败后,就一直不断的追求打败浩克的力量,最终自己把自己搞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身为一代兵王,作战经验丰富的憎恶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如今处境不妙。
但,没有丝毫的办法,能做的只是困兽犹斗,期待着自己都不怎么相信的奇迹出现。
“砰!”
憎恶最终还是倒在了地,胸膛霍然一个大洞穿透而出。
张杨嫌弃地把手铠的心脏丢在一旁,随手从地捡了不知道从哪来的衣服,用力擦了擦。
他不是巴里·艾伦,虽然同为闪电侠和超级英雄,但他却没有什么从不杀人的心态。甚至可以说,从他当超级英雄那刻起,他就做好了双手染鲜血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