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若给我拉的第一个活是一个上市公司的副总,五十多岁的人了,保养的像三十六七,要我陪他参加一个会议,为期两天,十万。
后来这人又来找了我一次,他对阿若说,像我这种大的学生,外语又好,又是长得漂亮的混血儿,领着出去倍儿有面子,虽然床上呆点笨点,不过花招学得快。所以第二次他点名找我。
他说白雪,叔叔真的喜欢你,以后你一定要随叫随到。
我笑着答应,转身把他买给我的钻石项链换成了钱。
我看着卡里的存款余额从三位数飞升到六位数,心里的安全感就像坐了火箭一样直飞冲天。我把弟弟的旧衣服全扔了,一整套一整套新衣服给他往宿舍里拿,我笑着对弟弟说:“苦日子终于过完了。”
我本来把弟弟接到港城来上学,就是为了将来有一天能在港城做手术。可是现在我发现我能挣更多的钱,于是我对弟弟说,“再过五年,等你十八岁的时候,我们去美国做手术。一定要把你的病治好。”
想到这里,我轻轻地一声叹息,五年,真的好漫长。
身后有轻微的脚步声,我回头看去,阿若穿着酒红色的真丝睡衣倚在门框上。苍白着脸,轻轻说道:“小小年纪,竟学会了叹气。”
我起身倒了杯水递给她:“怎么样了?”
阿若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懒洋洋地倒在沙发上:“头疼。”一边说着一边接过水杯,慢条斯理地灌了半天。
她的规矩我懂,于是今晚在帝宫发生的事,她不说,我不问。
我坐在她一边看着她的侧脸发呆,脑子里却在想着那个男人。经过了今天晚上这些事,我印象不深刻都不行。
阿若放下水杯就看到我的痴呆样,她抿着嘴扑哧一声笑了起来,手搭上我的肩,凑近我,小声说道:“想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