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哥,把电话给大卫。”小陈连招呼都没有打,直接就如下命令似的。
虽然心里不爽,但还是按着小陈的意思,追上两步,截停了正准备上车的大卫:”陈的电话。”
大卫接过电话,又和小陈说了两句,把电话递还给雄哥:“陈让我打听那两个涉事警察的住址,这个人家不会告诉我的,我尽量去打听吧。”
雄哥听得不清不楚,目送大卫的车一溜烟地开出了大门,才转头问穆萨:”大卫刚才说小陈说什么?”
穆萨费了半天的劲,终于把大卫的话给雄哥解释清楚了,雄哥也一下子明白了小陈的心思,还是这家伙缜密。
回过头,看见耐度的儿子站在一旁,随口问道:”现在在哪里上学?”
“在纳塔尔大学。”
雄哥有点吃惊地转过身来,打量着这个也是一身白袍的哈逊,问穆萨:“耐度不也就四十出头的样子,怎么孩子都上大学了?”
“我们******结婚早。”穆萨回答的干脆。
雄哥又回过头去问哈逊:“在大学里读什么专业?我来几次德本,都没有见到你。”
“我读的是医科,因为学校里家里远,所以在校区周围的镇上租房子住。”
“哦,好好念书吧!”
从穆萨家出来,是一个下到海边公路的斜坡。这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几个钓鱼的老头拿着鱼杆,鱼笼,在海边晃悠着。
听到刚才小陈要大卫打探涉事警察的住址,雄哥就猜到小陈在想什么。所以刚才自己还问了哈逊的一些基本的情况,他明白小陈,他也是知道,一个警察,不会无缘无故地开枪。
按穆萨前两天的话说,水手已经抢救过来了,但不许探望,为什么会不许探望呢?假如出事那天真的是两个人没有任何的把柄落在警察的手里,警察又为何开枪呢?就是为了耐度没有带枪照?这里有显然就说不过去。西方的法律都是把疑犯送法庭,让法庭来裁决,警察只是法律的执行者,这警察难道不知道这是知法犯法吗?这其中迷雾重重。但就像小陈说的,我们这群人是贼,却要做公差的事,难就难在这里。
“雄哥,你觉得以怎样一个方式接近一下哈逊,即要得到他们家的经济状况,又能不让穆萨不爽?”这小陈提出的问题,又让雄哥觉得头疼。
雄哥也知道,水手这事情不会无缘无故,但这背后的事情牵涉太多,现在主要是把货找到了,至于水手,等等律师看看恢复等如何,再想别的吧!
关键是找到货,但假如能和水手说句话,货在哪不就知道了吗?
虾仔不是说小陈已经发现了什么?现在已经是快中午了,怎么没有听小陈提起呢?
虾仔的手艺可真好,脚虽然踩在地上还是有点疼,但走路已经不像昨晚那样一瘸一拐了。一早醒来,和虾仔一同去看了一下福伯,看他已经好点了,起码已经不像原来那么害怕,就放心了,两个人商量了一下,觉得还是去教堂吧,起码离那俩剩女家房子近些,希望能有些什么新的发现。
贵的车,小陈是没有见过的,但虾仔见过,并且虾仔说他看到一定认得;贵,小陈是见过的,但那房子了只有女人,而福伯说贵就住在那所房子里,并且故去多年,想到这小陈的思维就有点凌乱!现在小陈多么希望水手能告诉他,货在哪里!
雄哥打电话时,小陈和虾仔已经开车去教堂的路上,停下车时,小陈才想起要律师打听一下那黑鬼警察的住址,他是想看看警察家的经济状况,看看有没有和耐度有什么瓜葛?其实小陈最希望的是警察和耐度有些什么恩怨,所以只是公报私仇,打死了耐度,误伤水手,这样的话,起码来说,自己是安全的,找到的货,也不会成为警方要找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