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鼎边吃饭便对赵轩道:
“轩哥你说我以后跟这丫头出去,是不是要预先留下一半的钱放到卡里啊,不然这样下去我没法活了。”
赵轩哈哈大笑:
“你开什么玩笑,让你留一半的钱,你真的能留吗?每次跟女孩交往,你都恨不得直接脱下裤子给对方。”
左鼎脸红了,他点头道:
“轩哥说的也对,哎,真苦恼。”
赵轩敲了下他的脑袋
“赶紧吃饭吧,净想点没用的。”
左鼎真的是饿极了,大快朵颐的模样勾起了赵轩的食欲,赵轩也立刻低头跟左鼎抢起饭菜来。
这时,赵轩背后传来一个声音:
“这次校园篮球赛,播音系肯定是冠军。”
另一个声音反驳说:
“体育院的实力也很强的,他们也有可能夺冠。”
第一个声音说:
“不可能!播音系的上官青云实力很强,我们学校就没人能防的住他。”
第二个声音坚决反对:
“体育系各个身体素质都很强,他们一路过关斩将,也不是软柿子,绝对有的一拼。”
第一个声音笑了,显然很是不屑:
“上官青云实力强横,他是咱学校的篮球霸王,无论是短跑能力,上篮速度,亦或者是弹跳力爆发力,都是数一数二的,体育系根本无人拦得住他,播音系绝对能赢。”
第二个人点头:
“你说的很对,论篮球,上官青云绝对是学校数一数二的强人!但你要知道,篮球是一项集体运动,不是一个人强就整支队伍就强的。”
第一个人笑哈哈道:
“事实证明一切。”
听到这些话的左鼎有些羞愧的抬不起头来,他是音乐系的院系篮球队的好手,但这次与播音系的对弈中却输了个一败涂地,实在是太丢人了。
上官青云和他比赛的时候,曾数次利用强横的技巧突破他的防守,从而进球,左鼎绝对认可上官青云的球技,但对于自己输了始终耿耿于怀,对上官青云,他是又怕又恨!
背后一个轻轻的声音传来:
“他来了!”
这时从食堂门口走来一队穿着篮球衣的人,只见他们每个人都个头高大,看起来阳刚威猛,充满了精气神,尤其是走在前面的那个男孩,英俊帅气,身上穿着宽大的球衣,左手拿着篮球,旁若无人哈哈大笑,气场颇为强大。
“他很帅!据说学校里很多女生喜欢他呢。”
“是啊,篮球打得好,学习也不错,而且人长得还不赖,家境又好,这样的男生哪里找去?我要是个女生我也发花痴。”
“滚吧你,你个花痴男。”
“嘿嘿。”
看到上官青云一列人走来,原本乱哄哄的食堂更加嘈杂了,很多人都将目光集中在这些高大的篮球手身上,有好奇的有崇拜的,更有隐隐透漏着爱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