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放学后,马学军先去了金老板那里一趟,把昨天承诺的四十七双皮鞋全都交给了金老板。
临走的时候,金老板一再请求马学军给他留个联系方式。
说是以后少不了还有许多合作的机会。
实打实的说,金老板这人做生意贪是贪了点,但这年代商人不都是无利不起早的嘛,马学军觉得金老板这人做人做事都挺讲究,值得结交一番。
所以也没怎么犹豫,就把家庭住址告诉他了。
从金老板的鞋店回到育英中学,正好下午的课铃声响了。
马学军在课堂迷迷糊糊睡了会午觉,醒来便开始着手写起了短篇。
马学军本身就有一定的笔杆子,再加他阅读过大量的文学作品,所以稍微想想,就能很快的构思出一篇完整的短篇。
虽说手写起来比较慢,可一篇短篇的篇幅最多也就一两万字。
虽然字迹不太好看。
但马学军在放学前就已经完成了三千字。
此后两天的时间里,马学军继续在课堂疯狂的创作。
等到第三天的时候,马学军的这部短篇终于大功告成了。
完成作品后,马学军也没耽误,第四天就直接向一家比较权威的杂志社投了稿。
而这一天,英子也带来了好消息。
经过英子的一番周旋,她的老舅,也就是那位国营棉纺厂供销科的kz终于腾出功夫来跟自己见面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英子,他老舅是绝对不会见一个像马学军这样年轻的高中生的。
见面的地点选择在了一家小茶楼里。
英子陪马学军一起去的。
虽说带着英子谈事情稍稍有些不合适,但对方是英子的老舅,而且又极为疼爱英子,所以马学军觉得英子去了的话,帮着说点话,事情应该会进展的顺利一些。
马学军也不是空手去的,他花了三十五块钱买了条大前门,花了十几块钱买了几个罐头,这些在当时都算是高档货了。
英子的老舅叫池海,一身西装革履,脸还挂着一幅墨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