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山脉植被稀疏,山岩呈红褐色,特征明显不难找就是太远了,即使有隐身有加速也得走两天时间。
现在。
半天就到了。
有坐骑真是方便啊!
张煜觉得最好捕获驯化一些大型飞禽。
这样交通效率会更高,还能用于侦察、防御、作战,只是适合乘骑的大型猛禽不好找也不好抓。
矮人遗迹。
估计藏在某大山内。
血色山脉规模颇大,大山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如果遗迹入口没有显著特征,那找起来难度可就大了。
张煜倒是挺自信的。
凭神级洞察力,找到是时间问题。
张煜立刻行动起来,结果线索还没找到,突然发现有一支奇怪的队伍在前面树林活动。
仔细一看。
这支队伍成分复杂。
有哥布林,有狗头人,有野猪人,甚至有一头食人魔。
“是地精商人?”
这支队伍头领。
竟然是一只地精。
地精与哥布林长得非常相似,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哥布林绿皮无毛,地精灰皮有毛,还更加的瘦小。
张煜听哥布林说过地精商人。
地精族虽然非常的弱小,但是智慧程度相当高,喜欢搞发明创造,以及四处经商。
地精商人都是中立的身份,没有固定的居住地,与各方势力都有一点合作。
据说。
最顶尖的地精商人。
其势力也是不容小觑的。
张煜没有隐身,又骑着大豹子,比较显眼。
地精商队里有狗头人这样擅长侦查的成员,所以在同时也发现了他,野猪人护卫立刻抄起武器准备战斗。
“住手!”
地精商人阻止了护卫,他坐在一个座椅,由食人魔背着走出来,打量着张煜好奇问:
“我没见过你的种族,你是一个外乡人吧。”
张煜看了看地精,同样啧啧称奇。
这个世界给他的感觉,一直都是强者为尊、等级分明,很少出现弱者僭越强者的情况。
可现在。
他明明是很弱。
居然能控制这么一支队伍。
那头被他当成坐骑的食人魔在内,这支队伍里光是精英级存在就有四个,绝对是一支不弱的团队。
“我以前确实生活在很遥远的地方。”
张煜没有试图解释自己的来历:“我听说这里有一座矮人遗迹,你知道它在哪里吗?”
地精商人:“山中之城的遗址?那是危险的地方,看来你是一位冒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