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枫又重新投入了忙碌。
他还是盯着钢厂,工人的技艺越来越娴熟,产量也是越来越高。
期间,他也进行了一个签到,获得了一个挺好玩的东西。
瘦金体大成!
也是加强自身能力的技艺。
这让李枫写了足足一天字。
不得不说,之前他不喜欢写字,一般都是三个丫鬟代笔,可现在,欲罢不能。
原来之前不是自己懒,而是嫌丢人。
无疑,书法这东西,在大唐是很重要的东西。
也是李枫承认自己不如古人的地方,现在好了,短板弥补。
诗会开始的前一天,李枫带着三个小丫鬟,赶向了长安。
“少爷,少爷,听说这次诗会的规模好大好大,几乎长安城的士子都会来。”
“哎呀呀,梧桐姐,秋叶姐,我穿的这个衣服好不好看啊?万一给少爷丢人了可怎么办!”
“那些士子身侧的书童丫鬟一般都是什么规矩?少爷,我们也不懂,你给我们讲讲呗,到时候万一丢人可咋办?”
“是啊,到时候丢的是少爷的人,不行不行,要不我们回去吧。”
马车里,三个丫鬟很紧张。
从车,三人就有些坐立不安。
李枫斜了她们一眼:“该吃吃该喝喝,我都不紧张,你们紧张个锤子!”
“坐好了。”
回去?
不可能!
一个人去有啥意思?有这三个丫鬟跟着,游览起来,也更有趣不是。
“不用怕,怕个鬼,那些人又吃不了你们。”
三个小丫鬟不说话了。
可她们还是很不自在。
恐惧。
慌张。
她们原本就是百姓家的闺女,没接触过什么琴棋书画。
虽说被李枫培养的会写字,可对于那些读书人在她们眼中仍旧是一种很神圣的存在。
谁都没接触过。
都怕给自家少爷丢人。
而同时,在同一条路,相对而行,有一辆马车从长安出来,正前往富贵庄。
这车马里就是李靖了。
当李二告诉他这个消息之后,他第一天就准备好了去,但没想到李二找他说是去看看军队,因此耽搁下来。
后面又有各种乱七八糟的事,一拖再拖,直到现在。
可是心中,仍旧火热的很。
这位神秘大佬,让人恐怖啊。
想想陛下这一系列的操作。
红薯土豆自不必说。
大开科举,震慑群臣,再到这地图和灭突厥之计!
每一件都能称之为石破天惊。
哪一件不能记录于史册之中?
一般人能做出其中一件事来,都可称之为大才!
现在,这些事情,全都出现在了一个人身。
如此恐怖,非同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