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路是夏海过去人流量最集中的地方,这里有四五十万平房的巨型商超,有高达百层的超甲级写字楼,当然也有数都数不清的丧尸。所有人都知道,沃尔玛超市的负一楼全是没人搜寻过的食物和物资,但即便是最不要命的幸存者,也很少冲这里下手。
当然,凡是总有例外。
这是一支六人组成的小队,几天前,他们曾经在这里摸到了一袋大米和一桶矿泉水。但还没等这批物资吃完,领头的就坚决地命令,再次来沃尔玛超市搜寻物资。
“市中区是最危险的地方,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不觉得这是个聪明的决定。”
头领大胡子扒开酒壶的塞子,喝了一大口劣酒,才道:“天气越来越冷,再这样下去,保不准明天又是绵延不断的暴风雪。如果真的大雪封路,又没有存粮,那我们就死定了。”
这末世中就是如此,越饿就越没体力赶路,越没体力就越无法搜寻物资。最后饥寒交迫的日子过久了,变成面黄肌瘦的难民,便再也无法和丧尸战斗。
在大胡子看来,城南庇护所之所以发展迅速,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们的老板占据了先机。尸潮爆发最早期,那个小鬼就带着人以的速度搜寻物资,在极短的时间内囤积到了足够食物。
有了食物就等于有了人口,有了人口就等于有了力量,有了力量就有更多的物资。
对于现在的幸存者来说,要么是恶性循环,要么是良性循环。这片区域确实危险,但如果这里安全,那么又怎么轮得到自己来这里发财?
如果不乘着所有人都害怕这里,先一步储备一部分物资,那大家何以熬过这可怕的冬天?
毫无疑问,大胡子的选择是正确的,所以他们在沃尔玛的底层发现了成堆的食品罐头。
没有什么比这更振奋人心的了,随行的一个女人当即就忍不住惊声大叫起来:“天啦,牛肉、水果、粥……还在保质期,天啦~~~~~”
大胡子咬牙大骂道:“闭嘴,混蛋!拿得了多少拿多少,别贪多。”
“我们可以去找辆车……”
“我说了叫你闭嘴!”
现在马路基本已经被积雪堵死,就算有车,也很难将这些东西全部搬走。不贪婪,不在密闭建筑里大声喧哗,这是所有拾荒者都必须遵守的铁则,但是这一刻,他的队员同时犯了这两个错误。
就在大家还在为如何将这批物资搬走争论不休的时候,一颗比篮球还大的腐烂头颅从墙角冒了出来,在看到这东西的第一眼,大胡子的心就沉到了谷底。
“是撕裂者!跑,不要命地跑~~~~”
撕裂者就是丧尸畸变体的一种,这东西能够手撕汽车,撞碎墙体。更可怕的是,它们的奔跑速度远超人类。
如果在野外遇这种东西,跑是绝对不可能跑得掉的。那时候你就只能祈祷自己的队友足够多,能够填饱撕裂者的肚子,否则绝无幸免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