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冬。
泥泞的乡间土路上,一辆载满了乘客的中巴车倔强前行。
“姗姗,快醒醒,快醒醒,马上到了!” 前排座位上,一个穿着青色棉大衣的小伙子推了推坐在里面的年轻姑娘。
车上的人不多,满打满算也就二十来人,不少都是年底进城的社员,还有几个干部打扮的中年人,因此,这一对年轻男女看起来特别扎眼。
小伙子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不但穿着崭新的棉大衣,脖子上还围着灰色的围巾,头发也梳得一丝不乱,一看就是一副知识分子的派头。
年轻姑娘比小伙子还出众,鹅蛋脸儿,挺拔的小鼻子,润白色的面皮,乌黑浓密的发辫,身上穿的是一件粗呢子羊毛方格大衣,这么洋气的衣服别说穿了,很多社员都没见过。
姑娘揉了揉雾蒙蒙的大眼睛,有点迷惑的看了看周围,然后皱着眉头盯着小伙子看了两眼,目光里闪过几丝嫌弃和厌恶。
马上要到家了,孙卫只顾着高兴了,根本没注意到身边人的表情变化,看到她醒了,激动的站起来说道,“姗姗,你看,前面那个路口就到我家了!”
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准确,他的老家孙家疃是个十分偏僻的小村子,下了车后至少还要步行四五公里,不过这点路对他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肖姗皱着眉头看向窗外。
大雪刚停,天空看起来灰蒙蒙的,一眼望不到边的农田里,刚拱出来的青麦苗看起来探头探脑的。
真是没想到,老天对她如此眷顾,竟然安排她重生了。
只是这时机和地点选得实在不算好。
肖姗翘了翘嘴角,将放在过道里的大行李包打开,从里面拿出几瓶罐头和几包饼干放到到自己的挎包里。
孙卫看到她这个举动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这些东西本来都是肖姗拿来的,也就识趣的没多说什么。
“孙家疃,张村的下车了啊!” 司机一个急刹车,客车稳稳的停下了。
一下车,刺骨的寒风从四面八方刮过来,肖姗裹紧身上的大衣,系好围巾,把挎包里的手套也戴上了。
马上就要让村里人见识他带来的城里媳妇了,而且还是司令家的闺女,孙卫心里美得很,提着两大包行李也不觉得累,大步流星的往前走。
肖姗走得也很快,不过,是相反的方向。
走出了五六米,孙卫才察觉到她没跟上来,扭头催促道,“肖姗,你干嘛呢,走错道了,快点过来!”
肖姗冲他摆摆手,大声说道,“孙卫,我是不会去你家的,你自己回去吧!”
孙卫一愣,觉得她在开玩笑,继续催说道,“姗姗,别闹了,你看天不早了,现在黑天早,咱们得趁天黑之前到家!”
肖姗脚下的步子不停,怼他道,“你听不懂我说的话?我跟你说了我不去了!”
看着她越走越远,孙卫有些不耐烦了,高声说道,“别闹了,快回来!”
肖姗这次没再理他,干脆迈开腿跑起来。
不管怎么说,她此时才二十岁,是入伍两年的女兵,平时训练虽然有点偷懒耍滑,但身体素质依然比一般人要好得多。
而且他们武警支队的大队长,是个疯子,动不动就让他们去山上拉练,急行军是必备项目,他们通信兵不但要参加,有时还要背着沉重的器材。
因此跑步的速度相当快。
没几分钟,她已经跑出好远了。
孙卫此时还没有多想,还觉得她在玩闹,但他根本不是一个会哄人的人,情绪一下子变得很糟糕,又气又急。
他放下手里的行李包,用最大的声音吼道,”肖姗,你快给我回来!“
然而,他的吼叫没有任何效果,肖姗不但没停下,反而还越跑越快了。
看着越来越远的背影,孙卫觉得莫名其妙,匪夷所思,满腔愤怒。
乡间的土路上静悄悄的,他想找一个帮忙的人都没有,犹豫了两分钟后,他黑着脸追了上去。
然而耽误的时间太久了,虽然他是男的,但自从读了大学就没怎么锻炼过,咬着牙以最快的速度跑了一阵儿,就累得气喘吁吁了。
在他前面的肖姗,跑得却十分轻松,逐渐变成了一个黑点,最后消失不见了。
孙卫在路边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决定不追了。
按照他现在的速度,要想追上肖姗很难,而且很显然,她去的是胜利公社的方向,还有十几里地呢,他要是跟过去,至少需要一个多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