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鲁阁给唐晓棠讲,小偷的眼睛是很毒的,他们在行窃前,会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
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看好地形,方便逃跑时选择路线。
还有更当紧的一个目的,就是观察附近有没有反扒的便衣刑警。
小偷对穿制服的警察不怎么惧怕,因为着制服的警察,不是来抓他们的,被失窃的群众带来的警察除外。
他们最怕的是打扒大队的便衣刑警,那是小偷的天敌,是“贼”最恐惧的对象。
所以,小偷在行窃前,会频繁地观察四周,只要看到可疑的人或者事物,就会立刻停手离开现场。
抓贼讲究的是人赃并获,如果由于我们反扒队员自己的不谨慎惊动了“贼”,那是很丢脸的一件事。
巴鲁阁说:“王宇在打扒队工作过,咱们的车贼认得,崔海对他们来说是生面孔,所以我们要把车藏起来,万一打扒队正跟着贼,我们冒冒失失地露了面把贼惊跑了就不好了,明白了吧?”
唐晓棠这才知道,自己一直认为不是正经刑警的打扒队员,原来不是那么简单的,他们这行的门道多着呢。
这还是她进入刑警队这个行当时间短的缘故,老警察之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个好打扒队员,肯定是一个好刑警。一个好刑警,不一定是一个好打扒队员”。
小偷在下手前警惕性很高,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停手。
行窃时手法隐蔽、速度很快,过程只有几秒钟。
得手后立即逃离现场,不做丝毫逗留,这就是打扒队员所说的“贼性”。
打扒队员由于他们工作的特殊性,每天面对的都是这样的一群“贼人”,没有点真本事是抓不好“贼”的。
对打扒队员有两个基本要求:第一,胆大心细,思维敏捷,心理素质要强第二,身高长相不能出众,最好是扔在人群里都没人注意的那类人。
王宇离开打扒队,就是因为他身材过于高大,长相怎么看也不是个坏人,目标过于明显,所以他不适合干这项工作。
一个合格的打扒队员,要具备一双“火眼金睛”,能够从一个微小的动作、眼神、随身携带的物品诸多方面,分辨出谁是普通群众,谁有可能是是“贼”。
真正的“贼”,不是影视剧里那样的,也和有时我们在菜市场、商场或是公交车上碰见过的那些“贼”不一样,那样的只能算是“小偷”,不是“贼”。
小偷常常三五个人一伙,活动在公交车站、大商场门口、早市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互掩护行窃。
很多时候是能偷则偷,偷不成仗着人多胁迫住受害人动手抢,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可讲。
真正的“扒手”中的高手,很少带同伙,都是单打独斗。其扒窃手法隐蔽,绝不轻易出手,一出手必然是“下大货”。
动手之前,贼会反复观察周边的人和环境,选择下手的对象。一旦确定了目标,会在他认为合适的时机快速出手,偷窃的过程往往几秒钟就完成了。
这就要求打扒队员抓贼时要有敏锐的观察力,熟练的跟踪、反跟踪能力、高超的化装技术、沉着冷静的心态、以及面对亡命之徒无所畏惧、抓捕制服犯罪嫌疑人时需要的勇气和技能。
还有在审讯当中,面对狡猾的对手,灵活使用审讯技巧等等方面,因为不能讲的太多,老萧就不细述了。
总之大家记住一句话,审讯一个“贼”,从某些方面来讲,要比审一个杀人犯难多了。
这里说句题外话,老萧在酝酿单写反扒的一章,希望写出来后大家会爱看。
扯得有点远了,还是回到我的“1105杀人案”上来。
等了半个多小时,从铁路局办公区院外进来个人,他身材瘦小,戴着个破草帽,穿件灰白色的对襟布褂,深灰色的裤子。
趿拉着一双破布鞋,一个肩膀上背着个鼓鼓囊囊的蓝色布袋子,另一个肩膀上挂着杆秤。
他晃晃悠悠往院里走,看门的大爷像是认识他,咧嘴笑着挥手和他打了个招呼,没有管他。
唐晓棠暗自嘀咕,这个看门的八成得过这个小贩什么好处,不好意思管他,这一看就是个卖瓜子花生之类的小商贩,怎么能放他进办公区呢。
这个小贩晃悠到他们几个跟前,一把摘下头上的草帽扣在了唐晓棠头上,唐晓棠看见草帽下面那张脸,吃惊的张大了嘴,像是被吓着了。
这个人,是反扒大队副大队长闫福俊。
闫福俊那双灵动的小眼睛戏虐地看着唐晓棠:“美女,这样不好啊,眼里没有我这个农民老大哥呀。”
唐晓棠把草帽拿在手里,不好意思的对他说:“闫队,你这副样子,怕是嫂子也不认得吧,不能怪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