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春颔首福身也不多言,领着菊月快步去了。
时间尚早。
苏染染披好衣服坐到书桌前,研磨铺纸,再提起笔来却是一个字都写不好了。她只好搁下去,兴致勃勃地翻起从前写的旧文来,那样青葱稚嫩的字迹印入眼帘,哑然失笑。
直到子春在手边放下一碗参粥时,她才回过神来。
子春贴心地用热水烫过帕子递给她,轻声道,“小姐在看什么这样出神?”
苏染染胡乱擦干净手,端起粥吞咽几口后满足道,“以前总觉得自己写的字浑厚大气有金戈铁马的味道,如今一看却是稚嫩的可笑。”
子春边收拾着桌上杂乱的纸张,边羡慕地说道,“这些字在奴婢看来已然很好了。”
苏染染呼噜呼噜把粥用光,顺手从盘子里拿了块茯苓夹饼,愉快地应道,“子春若是不嫌弃,那今后闲暇时我就教你认字念书,喜不喜欢?”
小姐竟然要教她习字?
泼天而来的喜报砸的子春激动不已,她只知道,素日小姐因菊月能说会道的小嘴更喜欢菊月作伴,小姐不喜她性子呆木,对她是不咸不淡的疏离。
她只好拼命地对小姐好,以求能在小姐心中留下半点位置,如今便是苦尽甘来了么?子春高兴地有些想哭。
“哝,认字不难的,我保准是个好老师。”苏染染拍拍吃的圆滚滚的肚皮,撑着小巧的下巴眼睛眨啊眨的,子春不会阳奉阴违又忠厚老实的很,她有心想培养子春做自己的心腹。
“认了字以后能开拓视野,到时再找一好夫婿更是便宜。”苏染染担心子春不喜她的安排,忙又补上一句,对于这个时代的女子,嫁个好夫婿已经是人生赢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