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知道留在县城肯定不会饿着他。但是他实在不忍心再去吃杨雪了。
摆明了那包子铺马上就要倒闭,苟且可没有那么厚的脸皮。
好歹这里都是山,有山就肯定有野果和猎物。凭他和远方一口气跑四个时辰的耐力。他就不信还有啥动物能跟他赛跑?
进山以后,带着远方转了一圈也没寻觅到个动物的影子。到是饿坏了。
十二岁的身体,正是能吃穷老子的年龄。可关键没有老子可吃啊!
本来可算找到一个包养的,结果管了一顿药丸子就给送出来了。
想到药丸子,苟且便摸了摸兜里。那几个药丸子还在。他挑了个最大的拿出来。
刚打算填进嘴里。看着眼巴巴盯着他嘴巴的远方,只好掰下一半。
一抬手扔给远方。“诺,没饭吃。嗑药吧!真正的大力丸!”
说完,把剩下的一半填进嘴里。大口咀嚼起来。
他这也是无奈,有的吃总比饿着强。何况云山派这药丸好像还真有用的。最起码吃不死人。
然后一股热流便在身体里面乱窜。苟且和远方已经有了经验,知道这时候只能是跑了。
不跑就得流鼻血,能流死那种!
不过这次苟且没有盲目的乱窜。而是围着树林子转悠,万一遇到个小动物啥的。打不死也能累死它不是?
然后,他的理想就应验了。确实遇到了动物。但是并不小。
没有老虎那么大,但是有野猪那么大!
一头足有二百多斤的野猪正好和奔跑的苟且和远方跑了个对面。
那野猪浑身黑色,浑身的皮毛蹭满了松脂。就像披了一层铠甲。这样的猪,一般都刀剑都砍不进去。
此刻正睁大眼睛,张开嘴。那长长的獠牙闪着寒光。对着迎面而来苟且和远方咆哮。似乎是他们进入了它的领地,这种行为不杀不足以平猪愤!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种动物苟且和远方肯定累不死人家。估计的让人家当了饲料。
一人一狗扭头就跑。于是山野间便发生了一场世纪马拉松决赛。
最前面是一条狗。中间是一个人,最后是一头猪。
整整一个时辰,亏得上次在云山派混的那顿药膳改变了苟且和远方的体质。不然他们真的坚持不下来!
就算现在,他也已经感到疲惫了。全靠肚子里那股子药效顶着,不然已经累瘫了。
不过苟且觉得这个药力似乎对奔跑效果不是太好。因为他总觉得自己的骨节咔咔直响。似乎自己力大无穷。好像打这头野猪问题不大。
但是看了看野猪那体型,他实在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只能接着跑。
猪这种动物吧。尽管加了个野字。但也不是那种适合奔跑的物种。
短暂的发力问题不大,但这一个小时的奔跑也已经被耗尽体力了。
此时的它已经口吐白沫。只是猪的脑回路可能就一条直线。所以它吐着白沫也在玩命的追。
终于,跑在前面的苟且和远方觉得后面没了动静。
可是苟且依旧不敢回头。只是朝跑在前面的远方喊道:
“你回头看看咋回事,你比我快!”
远方估计不想理他,但是后来可能想起了做狗狗的责任和义务。毕竟也得遵守职业道德不是。于是便飞快的回头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