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到电脑前,刘西水打开帝国之矛大纲,犹豫不决。
白剑兰虽然讨厌,但她说的话完全在理,她说话不拐弯,直戳要害。
帝国之矛这本书的行文风格的设定上,太严肃考究。写的不像是小说,更像是正史。然而又不能算是史记,因为内容大都是虚构捏造。
如此一来,就显得不伦不类。
这种书有人看那才奇了怪了。
“万一这本书再扑了,神器都无法扭转我扑街的命运”
刘西水心若磐石,无惧无畏。
刘西水虽皮实,但还没这么皮,自忖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那就适当加入小说应有的元素,能吊住读者胃口的内容。”
“改大纲!”
刘西水一咬牙,做出决定。
历史中,田紫公爵确实出生贫民。
第一个要改的,就是田紫公爵是如何跨越阶级,如何从底层贫民跨越阶级鸿沟,成为一名开拓骑士。
正史没有记载,已无从考证。
明间野史有数个版本说法。
刘西水采用的是最接近真实的版本:田紫公爵在当地一位子爵家里做长工,子爵大人发掘了他的天赋,吝惜人才,传授了骑士技艺,令其追随自己的儿子,成为了骑士随从。田紫公爵以随从的身份,跟随加入开拓骑士团,战争中立功,逐步晋升。
小人物的奋斗史。这样的桥段,放在当代小说当中,实属平平无奇,没有任何吸引力了。
刘西水一咬牙,换成另一个香艳惹人浮想的野史版本:田紫公爵年轻时候虽然贫穷潦倒但有一颗向往成为骑士的决心,有空便趴在骑士学院的围墙外,偷看骑士训练。一次,被路过的贵族寡妇撞见,这位贵族寡妇见其生得高大健壮,面相俊朗,心生爱怜田紫公爵在贵族寡妇的资助下,进入了骑士学院,学得骑士技艺,又是在贵族寡妇的资助下,购买骑士装备,成为开拓骑士。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跟一个三十多岁的风韵犹存的有钱寡妇的爱情故事。最易引人遐想的狗血桥段,小白都爱看,读者肯定喜欢。
这样写并不算胡编乱造,威士顿帝国比较开放,那时代的贵族从大到小真就有乱搞男女关系的风气。
刘西水改过第一卷大纲。
第二卷
第二卷可以添一笔,野史有记载,某次与兽人的战斗中,田紫公爵俘获一位豹女,收做了女奴
人类与半兽人的爱恨情仇,想想就刺激,读者肯定爱看。
刘西水有些下不去手了。
这不是自己想要的历史!
不是自己要塑造的人物形象。
自己要塑造的是一位杀伐果决,勇猛无畏的骑士,而不是一个贪财好色之徒。
“换一个其它有趣点的桥段?”
刘西水绞尽脑汁思考,终于有了灵感:添一笔魔幻色彩,田紫公爵在攻破某个兽人部落时候,找到了一只被囚禁的疑似银月霜狼狼崽,收养收服,培养成为自己的魔宠坐骑。
魔兽是未被科学证实的传说中的生物,所以,又不能点名狼崽就是魔兽,要含糊描述,似是而非。既不对历史的真实性产生过重影响,又能达到增添小说趣味性的目的。
第二卷大纲改完,第三卷
刘西水实在下不去手,再改下去,自己书将面目全非,那写出来也毫无意义,那还不如去写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