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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亲亲11

在这个金秋成熟的季节里,巍峨的宫殿在蔚蓝的天空下,愈加突显他的冰冷,无数的人带着或梦想或目的走进,权力的庇护伞下,人命几乎轻如草芥。    此刻的夏锦城早朝后,叫生母林淑妃留下一起用早膳,他没有拒绝,毕竟,再有三日就是他带着新婚妻子花玉一起进宫奉茶了,可是上陵城里的风言风语,早就铺天盖地的席卷了整个王室,除了,当事人没有给出丝毫的回应。    林淑妃所在的昭和宫位于王城的东南角,有极好的阳光,宫殿的大小仅次于皇后的寿华宫,可见其受宠。    一路金桂相伴,夏锦城在宫人们的前拥后簇下踏进大殿。    林淑妃自夏锦城接手上陵城中的连环杀人案后,已足有半年多没见到自己的儿子,每每得到消息,均是殿下暂无消息,她这个做母亲的,几乎忧心的日日垂泪,默念经文,求见皇上,也幸好,最后抓到了主谋,听闻这里头牵扯了许多,大多息事宁人掉了,小部分逃窜,不过,只要自己的儿子平安,林淑妃别无他求。    宫女们提着淑妃的裙摆,远远的便迎了上来。    “城儿。”淑妃看着自己高大英俊的儿子,心里十分的欣慰,她拍了拍他的手背,紧紧地握住了他,他年幼的时候,这双小手还是软绵绵的,现如今已是结实有力,因骑射而生出了茧子,带了男性威猛的气息,“快进来吧,一大早就早朝,还没来得及用早膳吧,母后备了你爱吃的鱼翅粥,熬的香香糯糯的。”    夏锦城先是依着礼数给母后请了安,这才随着她进了主殿。    为母的喜爱儿子,是左看右看看不够,夏锦城喝着粥,考虑待会要如何同她说接下来的事情。    “母后。”夏锦城放下勺子,有些话不得不说,上一世自己恨极了花府,迁怒花玉,所幸母亲好言劝他,说女子无辜,念在她年纪尚小的份上,留她一条性命,就当在王府里多了一双筷子,母亲心善,在黑暗的王室里,能持初心不变,着实难得。    林淑妃见夏锦城有话要说,也知道他心里憋屈,她在后宫多年,多少大风大浪都经历过来了,只要儿子平安,其他的事情……她叹了口气,道:“城儿,先吃饭。”    夏锦城不好多言,只好点了点头,心不在焉的喝粥。    林淑妃道:“喜儿,你把本宫一直供奉在佛前的佛珠拿来。”    夏锦城记得那串佛珠,母后在佛前日日诵经,供奉了足有半年的时间,却要他送给自己的新婚妻子,这串带着母后心血和祝福的佛珠,却叫他送给了云念鱼。    想想那时候自己当真混蛋啊。    放在红檀木匣子里的佛珠很快就送来了,每一颗都珠圆玉润,个头恰到好处,温润却不失大气,在浅色的绿意里,他似乎看到了花玉对未来的希望,还有心里的美好,秋季本该成熟的葡萄,有生命的迹象。    “城儿,这串佛珠是母后在佛前日日供奉的,本也打算你带新妇来宫里奉茶的时候当面送给她的。”林淑妃原是这般想的,可是这几日,总是听到各种风言风语传到耳朵里,“不洁”这两个字更是沉重如霜,她可怜这个才将将及笄的小姑娘,也是为了自己儿子的名声着想,不希望他活在仇恨里,生怕闹出人命,更是好言劝道:“本宫总是听闻,花府出的小姐个个都是姿容俏丽的,相貌自然不必说,我虽没见过花家这位小姐,却也听闻她温柔贤惠,十分的有才情……”    “母亲。”夏锦城伸手握着檀木盒,巴掌大小,很适合花玉软绵绵的小手,“我见过她。”    “见过?”林淑妃疑惑。    夏锦城唇边带着那时美好的回忆,“八年前的花朝节,上陵的花神庙热闹,儿子去过一次,见到了她,不过那时候她年纪还小,想来,记不起我了。”    林淑妃见他对新妇没有敌意,便稍稍松了口气,面上带着慈爱的笑意,道:“原是有缘分的。”她顿了顿,道:“其实,身份有别这四个字,本就不该是阻碍人心的屏障。”    夏锦城知道母后言语里的身份有别指的是谁,阻碍这两个字,说的可不就是他四弟夏梓楠。    夏梓楠的生母出身包衣库,因为貌美,得皇上一时宠幸,又因为貌美,从官女子晋封答应,有孕产子,再晋为贵人,即便如此,生母的出身注定了夏梓楠的不受重视,看不起他的不仅有后宫妃嫔满朝文武,还有他这位哥哥,夏锦城自己。    从前,夏锦城一直觉得,夏梓楠没资格跟自己享有一样的待遇,更没资格受到母后的关爱,所以两个人在一个昭和宫里,夏梓楠就是角落的小狗,不敢言,不敢怒。后来,云念鱼的出现,更叫两个人之间的矛盾达到顶点,夏锦城如何看不出来他三弟的动心,不够言辞却腼腆的送信——那时候,总是夏梓楠让着夏锦城的要多许多,似乎在他面前,自己没有什么是可以不让出来的。    夏锦城是无论如有也想不到,就是这样被自己压制的翻不了身的同父异母的四弟,却对自己是真心,豁出性命也要救他于危难。    错错错——上一世,自己真是看错人心,也错过人心。    想到这,他在心里叹了口气,感慨万千,也感念一切,幸好,上苍还给自己机会,叫这无尽的凄苦得以重来一次。    “母后,这串佛珠,待阿玉进宫奉茶时,儿子陪她一起来,那时候您再送给她,她会很高兴的。”夏锦城看着母亲眉眼处的爱溺与疲惫,虽无法掩饰她见到儿子的欣喜,更多的,却放不下他们两兄弟,小心翼翼的维持着,生怕两个人真的撕破脸皮。    夏锦城低头抿了一口香糯的鱼翅粥,忽而道:“梓楠在边关已有五年,今年父皇五十大寿,他会回来朝拜吧?”    林淑妃见儿子主动提到了夏梓楠,内心虽欣喜,却依旧带了些小心,她见了太多次他的剑拔弩张,两个人自小在自己膝下长大,即便不能亲如手足,也不该是仇人见面的模样,她面上带着和蔼的笑意,似漫不经心的说道:“梓楠原是想在你大婚的时候回来的,书信都送到了,母后想着,你也不是这般在意小结的人,再有,你父皇还有三个月便要过寿,与其回来一下就走,倒不如在你父皇大寿的时候回来,你们兄弟二人叙旧,还能留的久些。”    夏锦城明白母亲的意思,他为自己曾经的任性而羞愧,从前的他,拥有的太多,以至于迷失在权术和奉承之中,而忽略了他身侧的真心。    “母后,梓楠在边疆辛苦,倒是我这个做哥哥的没能时时关心照拂,反倒要他费心我来了,说起来,儿子惭愧的很。”    林淑妃不想夏锦城能这样关心夏梓楠,不由得欣慰了起来:“城儿,这许多年,你总是和三皇子亲近,今日明白你能这么想,母后高兴的很。”    夏锦城道:“儿子和梓楠,本就是同根所出,自然要比同别的后妃所出的皇子要更亲厚些。”    林淑妃几乎是以为老天开了眼,终于被自己每日侍奉感动,她点了点头,伸手用帕子擦了擦眼角的泪水,道:“梓楠前些日子,差人从边疆送了一支人参过来,你也知道,边疆苦寒,难有什么好东西,母亲便替他封了许多送到你府上了。”    夏锦城心里感动,边疆的日子有多苦,他体会过,他叹了口气,道:“母后,真是苦了梓楠,十五岁就去了边疆。”他抿了抿唇,道:“人参差人送到康王府吧,喜儿,你带人去办一下,正好,阿玉在府上,她喜欢睡懒觉,你去看看起没有起来,若是起了,就提醒她用早膳,饿坏了胃可不好。”    喜儿一怔,似乎没料到康王爷会直接使唤自己,可随后便明白过来,他有话要同淑妃单独谈。    喜儿福了一福,道:“是。”    临走前,林淑妃道:“把前些日子,家里带过来的珠钗首饰带上——”她说着,朝夏锦城笑道:“母后一把年纪了,家里还是以为自己同年轻人那样,喜欢那些花哨的,我这厢用不了怕要辜负了,你那头,倒是可以替我分忧的。”    夏锦城道:“母后费心了。”    林淑妃道:“新妇进门,本就该我这个做婆婆的多费心,可是碍着身份,也只好送些东西,聊表一下心意。”说罢,她对喜儿道:“去吧,这会子当醒了,我柜子里新得的那樽送子观音也带过去吧。”    待喜儿走后,屋子里的侍女也一应都跟了出去,殿里安静的只剩下窗隙吹过的风。    林淑妃虽为后妃,但第一位的,却是自己身为一个母亲:“城儿,你十六岁便已纳妾,如今,也有了正妃,也该考虑一下子嗣的事情了。”    夏锦城从前最烦母后提起这事,他私心里总是希望能同云念鱼有孩子,也只想同她有孩子,所以一再的回避,可经历了生死之后,从前幼稚的心态是一概没了。    他点了点头,破天荒的同母亲说道:“快了,等阿玉怀上,定第一时间来告诉母后这个好消息。”    林淑妃惊讶的望着自己带着腼腆笑意的儿子,“你打算,让花家的小姐……”    夏锦城道:“阿玉是我的王妃,合该她生下我的儿子,也只有她有资格生下。”    林淑妃倒是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对那王妃是如此的看重,原是他新婚夜时听到王妃不洁的消息,只以为是夏锦城恨极了她,自己又心生怜悯,没想到这里却是如此的道理,倒也省了自己不少的心,如花玉那般庶出的女子,从来都是可怜人,她也不希望她年纪轻轻就凋零在王室。    “说到这,母后倒好奇一件事来。”    “什么事?”    “宫里的司礼司,迟迟未能收到你与王妃圆房的元帕,如今已是流言四起。”林淑妃知道这事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难以启齿甚至视为耻辱的事情,可她这个做母亲的,如果不能第一时间知道,只怕会惹出大乱子。    夏锦城今日来后宫,就是为了这事!    他见母后主动提起,也就不再烦恼要怎么说出来,索性趁现在没人,把话说个清楚。    “母亲,阿玉确实——”他抿了抿唇,“元帕是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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