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在一个教室门口前站定,侧着脸往里看,突然有人听见叫住了她。
“秦月,你怎么还不进教室?我刚看到了王老师,老王马上就来了!”
——终于来了!
秦月转身送上一个真诚感激的笑容,连连道谢。
她溜达这么长时间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她在几班TAT,只好多溜达几圈看看有没有熟人能顺便把她带进去。
秦月刚准备进去,身后突然又传来声音——“秦月!”
她闻声转过头去,两个穿着时髦的小姑娘挽着手朝她走来。
这两人的打扮绝对是秦月穿书以来见过最时髦的打扮了。两人穿着差不多的立领碎花衬衫,下身是卡其色直筒洋装裤,脚上蹬着一双黑色漆皮流苏小皮鞋。无论从质地、材质、款式看起来,都是这个学校时尚的弄潮儿!
秦月没想到在这个年代竟然还能看到这么好看的姐妹装,啧啧称奇。
果然是县城,就是不一般!
还没等秦月开口,就见其中那个稍微矮一点的女生,像去百货商店挑选商品一样的眼神,上下来回把她扫了好几遍,然后嗤笑出了声,“你今天怎么穿成这样?”
开口的女生正是秦月的便宜表妹陈杏仪,语气里满满的不屑简直要溢出来了。
陈杏仪目光落在秦月脚上的那双布鞋,一看就是乡下人没钱去百货商店买,自己手工做的。陈杏仪皱起了眉,一脸嫌弃地开口,“你现在怎么沦落到穿这种鞋了?没鞋穿的话下次去我家我给你一双啊,正好我的鞋太多了也穿不过来。你这种样子就出来见人,千万别说认识我!我可没有你这么寒酸的表姐。”
秦月看着眼前的便宜表妹———心里暗暗感慨,终于有了一个小说里提过的人物了。
秦月水灵灵的眸子闪烁着细碎的光,嘴角微微勾起,语气淡淡地回道,“嗯,的确。我也没有你这么磕碜的表妹。”
“你!”
陈杏仪的脸立马狰狞了起来,像一颗已经拉断了引线马上就要炸响的地雷。
她长得确实比较普通,中等身材配上平平无奇的五官,抛开外界因素不谈,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因为天天擦了友谊牌雪花膏所以脸颊比同龄人要更白皙细腻一些。如果说陈杏仪身边的赵燕本身就长得算清秀,那陈杏仪完全就在靠衣着打扮在强撑了。
她比秦月矮了半个头,微微仰着头看着秦月,气势上就输了一节......
她怎么敢这么说?!陈杏仪气的胸腔火烧火燎。
秦月才不管陈杏仪怎么想。
昨天收拾东西的时候,她突然从衣柜底下翻出来一双手工布鞋,针法绵密、做工精良。
她试了试,大小刚刚好。不用猜,肯定是秦母做给原身的。
果不其然,秦母张迎春昨天晚上来屋里的时候,看到桌上的布鞋明显愣了一下。
这是她前几年跟着隔壁安安的妈妈学着做的,那个时候安安家里还没出事儿。两个家里的男人都去当兵了,她跟安安妈妈经常凑在一起一边纳鞋底、一边说说话,也能解个闷儿。
秦母之前给秦天和秦大海做过鞋,两个大男人也不讲究做的好赖,只要能穿就行。但秦月可不一样,从小最爱美了。秦母特意先给丈夫和儿子做了几双练练手,然后才给女儿做。她稍微做大了一些留着女儿以后穿。
她还特意跟着安安妈妈学,在鞋的侧面绣了一朵精致小巧的白玉兰。
女儿看了以后开开心心地收下了,可是从来没见她穿过,秦母知道自己手艺不好,只是心里还是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失落。
秦月一看秦母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这鞋果然是秦母给原身做的。她特意赖在炕上不下来,叮嘱了秦母帮她把鞋子放到床边。
秦母嘴上嫌弃着秦月懒得要命,嘴角却快咧到天上了。
秦月是第一次收到手工布鞋这种东西,虽说是送给原身的。那陈杏仪有什么资格胡乱嫌弃?
秦母是做了好几双以后才做的这双,这双在针法、做工上面已经十分精良,甚至比几十年后畅销全国的老北京布鞋也不相上下。
鞋底是秦母自己纳的,一层叠着一层,踩在上面走起路来非常舒适。
陈杏仪眼睛死死盯着秦月,随即像是想到什么,脸色慢慢缓和了起来,轻轻笑道,“秦月,放假了你可别求着去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