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外之意就是,要认他做老大,不跟着他那就去陪原来的老大,一起去庙外躺尸吧!
“老大,我们愿意!”乞丐们纷纷表明了自己的忠心。
反正都是上街要饭,跟哪个老大又有什么关系。
“那好,现在把你们身上全部的钱交出来吧。”
方长用着最平和的语气说出了对他们最残忍的话。
“老大,我们,我们没钱啊,钱都被原来的老大拿走了。”二狗子哭丧着脸,就差一把鼻涕一把泪抹在方长腿上了。
“对对,我们没钱,钱都是要上供的,都被原来的老大拿走了。”
乞丐们连声附和,连带着看二狗子也顺眼了不少。
“那你们原来的老大呢?”
二狗子指向了门外,“还在那躺着呢。”
“去搜他的身。”
“这……好的,好的。”
二狗子苦着一张脸,顶着秋风迈出了门口。
反抗不过,那便只能顺从,那样还能少受点苦。这是小时候官兵来他家拿钱拿粮食时他娘对他说的话。
他深信不疑且深有体会。
很快的,他带着钱回到了破庙里。
“一两银子!做乞丐还挺有钱的!”
方长拿过这些零零碎碎的钱数了数,有点意外最后的总金额。
在宋国,一文钱可以买一个馒头,一两银子大约是两千文钱,换句话说,如果节省一点,一两银子够一个人一年的开销了。
做乞丐还真能成百万富翁啊!
方长想起了前世“乞丐乞讨十年成百万富翁”之类的新闻。
不说假话,他心动了。
努力干什么?就这,在地上一躺,碗一摆,它不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