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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二更)(修)

小丫头到我家的第一天,我就知道沈家的人撒了谎。

我是个瞎子,可我不是天生瞎。十三岁那年,我偷溜进了睢阳府衙的地牢,回来才瞎的。

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想做和已做过的事。而因这件事的存在,我原本近乎放弃的生活才忽然有了点方向。

这方向更因为小丫头的到来愈加明确。

我自幼早慧,母亲说我尚在蹒跚时,便能认出父亲案上的字。其实我的记忆比那更早。进学后,那些信札、书卷,我几乎能过目成诵。

因而在孩童时代,我最喜欢的事便是溜进父亲的书房中,看他案上的那些书、折子、乃至竹筒中藏着的小纸条。

为此,我暗地里去睢阳城最好的天枢阁匠人那学了如何将火漆竹简原封不动地还原回去。

没人在意一个孩童的好奇。孩童的身份是我最好的掩护,在这层掩护下,我知道了很多秘密。

譬如睢阳苏家不止是睢阳苏家。

譬如当年那个给我削过木剑、说要带我上战场的叔叔,死了。

譬如睢阳布商沈氏乃玉面军师顾如晦的妻弟,而顾如晦当年收养过一个女婴。

再譬如……

是以小丫头走进来的第一天,我就知道她是谁。她不是“沈棠”,不是她口中的“江春桃”,甚至不只是她以为的“顾怀璧”。

怀璧怀璧,怀璧其罪[1]。

顾如晦可真会起名字。

小丫头大概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的道路,将怎么也甩不脱父辈强加给她的罪责,抑或功勋。

第一次见她时,我的心轻轻抽了一下。

不为她自己,而为她身后那个巨大的黑暗。

我很想跟她说,来,你过来,到我这里来,不然你会被那黑暗吞噬。

所以母亲和我说算命人那套荒诞之词时,我没有反对。

我的眼睛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一个小丫头能给我冲哪门子喜。

因为我母亲郡主的身份,我自幼脾气便十分冷淡骄纵。眼瞎之后大家对我更是予取予求,我性格中的恶劣于是变本加厉。

我是故意的。

我不喜与人相处。只要我恶劣了,多数人便会避而远之。

一个脾气坏的人出言毒辣、恶形恶状,多数人会渐渐习惯。而一个脾气好的人忽然叛逆,反而会让人觉得是灭顶之灾。

十三岁那年自地牢出来,我便打定主意要逆水行舟,做那个倒捋龙鳞的人。

我不想让我的母亲伤心,但我不得不让她伤心。

人之于这洪荒天地,与蜉蝣无异,总该有些坚持,否则何以妄言活过。

那个赠我木剑的叔叔教会了我这点。哦,他叫虞远。

因我一贯以来的恶劣,若我直言不肯容她在我房中做那劳什子童养媳,我母亲也奈何不了。

但我闻见那身血味、听见那声嗫嚅嗓音的那一刻,就决定留下她。

**

小丫头第一次给我侍药时,浑身都在发抖。一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之人,是不会在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病痨跟前发抖的。

我接过那药,忍不住笑了:“你很怕我?”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落地后,她很明显地舒了口气,良久,才捏着嗓子如蚊讷般低低回了个“嗯”。

她很聪明。

聪明的人才知道怎么在险境中活下去。

此刻,我就是她的险境。

要想在险境中活下来,首要便是学会如何隐藏自己。而没有什么隐藏,比示弱更彻底。

人如猛兽,都有好胜心、驯服欲。没有人会把过多的目光放在比自己弱的身上。一如当年还是个孩子的我,一如此刻低眉顺眼、瑟缩着的她。

我对她有了惺惺相惜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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