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老把狗关进厢房里,怕吓着他们,这才让几个人进去。
到了屋里有电灯照着,他这才打量跟着小刘进来的那对男女。
男人穿着中山装、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看起来风度翩翩却难掩倦色。
女人头发烫着大大的波浪卷,穿着件浅色裙子,他们都叫、叫什么洋名儿,对了,叫布拉吉。
这俩人光看跟普通人不一样的气派,就肯定是有些来头的。
只是跟自己这老家伙有什么关系,他可不认识这样的人。
小刘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他只知道这两个人要找钱老,别的什么都不清楚。
穿中山装的中年男人道,“您好,我姓沈,叫沈洲,这位是我太太。”
钱老摇摇头,“可我好像不认识你吧。”
他想了又想,对这个名字并没有印象。
“我知道您不认识我,但您应该认识我父亲,他叫沈博文,是67年下乡到这边的一个叫红星生产队的地方。”
钱老的嘴巴微微长大,沈洲这么一说,倒是让他想起个人来,而且越看,越觉得沈洲跟那人有几分相像。
“你是博文的儿子呀?哎呀,博文老弟他还好吗?”
钱老有些激动。
他有个妹妹就是嫁到了红星生产队去,记得那是69年吧,他还不到60岁,身体依旧特别好,有一天去那边看他妹妹,快走到打麦场的时候,瞅见一个人晕倒。
钱老本就是大夫,最厉害的就是一手针灸功夫,虽然手上没带针,但这种关键时刻,用手捻动穴位也能凑合着用。
但把脉后发现这人身上大大小小的毛病不少,最主要的还是心病。
钱老当时已经猜出沈博文应该是下放的知青,而且还是那种坏分子,但他还是救了。
除了疾病,沈博文也是被饿晕的。
在告知钱老自己的身份后,钱老并没有像生产队里的那些人用异样的眼神看他,于是沈博文让他把自己扶回居住的牛棚,从那里面拿出一块珍藏的小半截人参,求他换些粮食给自己。
那人参是足有三百年年份的老山参,钱老当然知道这东西的珍贵,只要被有钱人家知道市面上有这东西,就会买来收藏在家里留着保命的。
沈博文看样子以前也是家里有点资产,本身身体又不好,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藏好的这东西,没有被人搜走。
“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要,而且我也拿不出这么多粮食来换。”
沈博文苦笑,“你比我大,你要是不嫌弃、我就叫你一声钱大哥。钱大哥,你是大夫,肯定也看出我这身子骨,虽说这人参是个好东西,可我这样子,说不定哪天就被搜走了,而且一顿饱饭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人参确实可以再关键时候续命,可它又不能顶饿,要是他连活都活不成,子女们也没有在身边的,将死之时就算能多续上两口气,又顶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