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山上的毛孩子,鼻孔下面不挂两流泛黄的鼻涕,都不好意思出去找人玩。
但这个新搬来的小女孩就很不一样,她脸蛋很白,穿的花裙子也很干净,给华鹊的感觉,就像一个小公举一样。
当然,这种另类小朋友肯定是会被其他小朋友隔离的,所以小公举也没有朋友。
这一下,新的分类就诞生了。
小公举没有朋友,小华鹊也没有朋友,他们就成了同一类人,自然而然的,他们整天就腻在了一起。
不过最开始的时候,是小公举主动跟着孤独的小华鹊的。
那时候小华鹊还给小公举取了一个外号,叫跟屁虫。
又由于他们的玩伴过少,也不像别的小朋友有那么多作案工具,所以两人就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幻想游戏。
比如说有一次。
小公举拿着一根木棍大吼:“大胆妖孽,俺老孙在此,还不赶快把我师父还回来!否则,俺老孙要你好看!急急如律令!”
小华鹊心不甘情不愿的扮演白骨精,此时马上抓到把柄,立马说道:“跟屁虫,不行不行,你演孙大圣太外行了,急急如律令是道士的口头禅,孙悟空是个和尚,哎,看来还是只能由我来演孙大圣。”
小公举表示抗议:“不嘛,小华哥,我就要演大圣!”
这个问题在第二天,他们看了真假美猴王那集之后,得到了完美的解决……
“呵、呵呵呵……”华鹊回忆的入迷,竟是痴呆一般的笑了起来。
莲冷笑说道:“喂,你傻了吗?”
“咳咳。”华鹊赶紧收拾好表情,说道:“不是,我儿时的快乐,你不会懂的。”
提到儿时回忆,有那么一瞬间,莲的眼神,又变得像最初一般冰冷且透着杀意。
但很快,莲就掩饰了过去。
倒是华鹊,依旧沉浸在回忆之后,自顾自的说道:“也不知道小跟屁虫现在过的怎么样了。”
六岁那年,他开心的一起玩了三个月,之后,小公举在某一天突然消失,至此,再也没出现过。
华鹊忽而看向眼前的女人,他有一种感觉,或许莲也和小公举一样,总有一天,会突然消失在他的生命中,然后,再也不出现了。
“我饿了。”
“好叻,我这就去做饭。”
“喂我吃。”
“好叻,张嘴,啊……”
“我要上厕所。”
“好叻,这就来。”
就这样,华鹊无微不至的照顾了莲五天,不得不说,他对莲的身体也感觉到有些惊讶,当然不光是指身材,更是说,莲的恢复能力特别强。
华鹊本身的身体恢复能力很强,那是因为爷爷从小对他就有严格的体内特训,并且隔三差五的还会让他喝一些淬炼肉体的秘方汤药。
如果用铅笔刀在华鹊的手臂上拉一条口子,那只需要五分钟,那条口子就会消失到无影无踪。
而莲的恢复能力,其实只比华鹊差一点点。